新时社网 讯 记者石璐杉北京十二日电:在有关普选的讨论中,出现了“公民提名”和“公民推荐”等新的名词,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黄玉山指出,“公民提名”和“公民推荐”的具体内容并不明确,他认为,政改讨论不应纠缠在名词上,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去探讨将来提委会的组成、操作,才是比较现实的做法。
人数大增影响均衡参与
黄玉山表明,香港政制发展是根据《基本法》,《基本法》第45条很清楚地提出要提名委员会提名,因此,除了提委会的途径,别的方法都是不现实的,而且不是在原有的框架下的一个可行方法。他又指出,提委会本身的意义在于均衡参与。黄玉山说,香港是一个多元社会,每一个阶层的利益都要得到适当的保护。他认为,不同的阶层,无论人数多少,也要扮演社会功能,所以每一个阶层都应得到尊重,达至均衡参与,不能让任何一个界别独大。
黄玉山指出,以前选委会由四大界别组成,下设38个小界别,保障了各阶层的参与和利益,所以提委会组成应参照选委会。至于提委会人数是否要增加的问题,黄玉山认为,可以在咨询中再商量,但他个人认为,数字上不宜有太大的变化,因为如果变化太大,提委会的成分、比例有所变化,可能会影响均衡参与。
至于提委会是否可加入新界别,黄玉山认为可以考虑,但强调,不应影响到原有界别的比例。他指出,如果加入很多人到某一界别,该界别突然扩大了很多,对均衡参与会有所影响,则不是太理想。对于有建议说由300多万合资格选民选出提委会,黄玉山亦认为,操作上不可行,因为提委会是界别分组,而现在这个界别也是从香港不同界别的选民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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