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张亲切的笑脸、一声声温暖的问候、一句句耐心的解答、一次次无私的奉献……今天的中国,从抢险救灾到奥运赛会,从保护环境到防治艾滋病,从服务西部到服务社区,哪里有困难,哪里有危险,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志愿者。
志愿服务的规模和水平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水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志愿服务的规模迅速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水平日益提升。据统计,我国志愿者人数已经超过6000万,其中正式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人员突破3000万。志愿服务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文明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
但总体而言,我国的志愿服务还处在初始阶段,志愿活动的领域、范围有待扩大,志愿服务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志愿服务的组织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开展,关键在于制度化。中央文明委近日制定下发的《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为志愿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
今天的中国在向全面小康社会大步迈进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迎击这些挑战、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党和政府的切实努力,也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奋斗。志愿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凸显。
落实《意见》,就要把志愿服务的重点放在社区,放在重点群体。这是体现志愿服务时代特征的一个重要举措。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的权益不应因经济发展、家庭结构、生活方式的变化而受损,志愿者们通过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方式,可以为百姓分忧、为政府助力。这些接地气的服务活动也是志愿服务赢得群众认同、获得持久生命力的源泉。
落实《意见》,还要把志愿服务融入社会经济政策、融入社会治理、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我们的社会经济政策既要体现效率,也要体现公平和公正,各地在制定社会经济政策时要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政策保障,为志愿服务免除后顾之忧,激励和鼓励更多公民投身志愿服务。青少年既是志愿服务的主力军,也是志愿服务的后备军,学校教育应把志愿服务纳入教学内容,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的意义与价值、方式与途径;有条件的地区应借鉴国际经验,将志愿服务作为升学评优的参考指标,激发青少年投身志愿服务的热情。
落实《意见》,更要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志愿服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通过志愿服务的实践,志愿者和社会公众将切身体会到道德的价值与力量,有利于形成人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方式。中华民族自古就有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优秀传统,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就是用实际行动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志愿服务是公民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志愿服务的经历也许短暂,却会成为人生的一笔宝贵财富;有过志愿服务的人生,才是更完整的人生。我们相信,有了制度的保驾护航,我国的志愿服务一定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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