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不停步,中央第三轮巡视日前启动。人们注意到,与前两轮巡视不同的是,此轮在对北京、天津等进行常规巡视之外,还首次对科技部、复旦大学和中粮集团三家单位进行“专项巡视”。
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大,“巡视制度”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视野。据统计,去年以来,“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等新举措不断推出,使得中央巡视组发现的有价值线索比过去增加了5倍,制度创新的威力初步彰显。此次推出的专项巡视,更加凸显问题导向,更加灵活机动,能够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进行“扫描”,甚至可以就一件事、一个干部派一个巡视组,彻底把问题搞明白。正如有分析指出的,“专项巡视”等于给巡视制度加上了“精确制导”。
在常规巡视之下引入专项巡视,这种立足普遍与突出重点、常规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举措,表面看是巡视方式方法的丰富,深层次则体现出中央力行制度创新的反腐思维。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组织制度的不断创新,专项巡视的灵活开展,使之成为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正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不难预料,专项巡视只是开了反腐制度创新的一扇“小窗”,未来中国的反腐事业,将会在制度创新中不断推向深入。
综观古今中外,反腐成败与否的关键,一在魄力,一在制度。一年多来果敢而迅猛的“打虎拍蝇”,见证了中央反腐的魄力与决心,也预示着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一个关键期。不管是猛药去疴、重典治乱,还是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反腐必然触动利益格局和一些人的奶酪,各种阻力也会越来越大。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是决定因素。面对不断变化的反腐形势,制度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制度创新是破解腐败难题的“法门”。当今社会,腐败的形式与花样不断翻新,手段日益隐蔽,一些打擦边球、留有退路的变种腐败越来越多,原有制度出现了不少盲区甚至失灵。孙子兵法有云,以正合,以奇胜。只有及时洞察现实问题、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创造新的反腐机制,才能有效查处各种腐败现象,让制度焕发活力生机。专项巡视打破了“5年内巡视一遍”的“规律”,增强了“瞪大眼睛发现问题”的制度敏感;对重大腐败案件执行“一案双查”,加大了“不放过蛛丝马迹”的查处力度;实行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改革,旨在破除一级党委“一把手”监督难困境……诸如此类的制度创新,将极大提高反腐的科学性、有效性,不断聚合反腐正能量。
另一方面,制度创新也是推进“法治反腐”的重要动力。法治反腐强调的是制度的惩治和预防功能,是治标和治本的有机统一,是反腐的恒远之道。当前,人们既有对惩贪治腐、正风肃纪的点赞,也不无“一阵风”之类的担忧。只有通过制度创新,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设计,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法网织得更加细密,才能更好地铲除腐败的毒瘤。法治反腐不在于用严刑峻法威慑一时,重在塑造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从巡视制度掀起的“问题风暴”,到“铁八条”对干部作风的有力净化,都说明了这一点。
从这个意义上说,反腐制度创新的重要目标,就是确立起常态而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让为官者时刻处于“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政治逻辑中,处于“伸手必被捉”的制度运行环境中,从而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
《 人民日报 》( 2014年03月18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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