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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遏制房产中介不良歪风

  得益于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内地房地产市场近年可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追求高利润的推动下,各种资本争相流进房地产市场,使很多相关的产业也得到蓬勃发展,房地产中介行业就是其中之一。诚然,房地产中介行业能掌握更为全面的市场信息,为房产的买卖或出租承租双方提供便利,促成交易。但由于在行业的整个发展过程中缺乏政府的有效监管,违法违规的情况也是日益严重。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调控的重要举措。经过两年多的实践,“签订阴阳合同”、“吃差价”等违规行为也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现时,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行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导致广大消费者日渐对这些中介机构失去信心,很多简单的房产买卖行为都要交易双方到处奔走,才能完善相关手续。

  面对此种困境,政府应鼓励行业建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制定一些行业准则,内容可包括:市场准入、交易规则、利益分配和纠纷仲裁等,以达到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同时也能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现时很多从事房产中介行业的人员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素质,对于和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金融、财务和建筑的有关知识了解甚少。有关主管单位可考虑以註册考试作为基本的行业准入门槛,并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一些机构和个人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督促其及时整改。

  另外,过往有学者批评政府对于监管房产中介机构的立法工作有很多不足,一些重要的领域存在立法空白。自2011年实施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后,解决了以往无法可依的尴尬。现时有了比较统一并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该按照规定,认真落实监管工作,遏制房产中介行业的一些不良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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