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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选按基本法非国际公约 谭志源各处乡村各处例

南区区议会通过支持依法普选行政长官的动议

  新时社网3月21日电(记者 冯瀚林)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昨日出席南区区议会介绍政改咨询时,重申《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公约》是提及原则性方向,就是“各处乡村各处例”;而香港实行“一国两制”,落实普选需依照《基本法》,讨论亦不能脱离框架。他又透露,政改咨询自去年12月开展至今收集的书面意见约一万份,书面意见的原则方向是:如期落实、依法落实、爱国爱港这三点。南区区议会亦通过支持依法普选行政长官的动议。另外,当局已走遍十八区区议会介绍政改,南区区议会是最后一站。

  南区区议会昨日讨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谭志源在会上表示,《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公约》提出的是原则性的立论,简言之就是“各处乡村各处例”,每个缔约国或地方要根据歷史、文化、社会结构等情况,决定怎样具体推行选举制度和政治制度。他指出,即使英国和美国的民主制度也是不同,而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重要性如选举权的“普及而平等”,也是符合国际标准。他强调,落实普选不能依靠国际公约,而普选的程序与出处是来自《基本法》。他续谓,《基本法》第39条指出,多条国际公约要根据香港法律予以实施,即是不通过《基本法》和相关的选举条例就不能实施。他重申,普选要按《基本法》进行,不能脱离这个框架。

  中央政府确有宪制责任

  至于选举权要普及而平等,谭志源表示,《基本法》与这个标准是一致的,因为主流共识就是合资格选民以一人一票选出特首。他指出,2017年合资格选民将会开放至五百万选民,就可以符合标准。至于参选权不应受不合理限制,谭志源表示,特区政府表示同意,而选举制度不会作出一些不合理的限制。

  对于中央官员就政改的讲话,谭志源强调,不会视为干预。他认为要让议员和中央官员在正式与非正式的场合会面,因为多沟通是好事,而且中央在《基本法》有宪制权力和角色,包括修订程序中需要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特首需要得到中央任命,特首亦要向特区和中央负责,所以中央政府的确有宪制责任。他又表示,社会各界无可避免要兼顾各方的意见,所以反对派也会争取与中央官员讨论政改。他希望,社会各界最重要是有商有量,求同存异。

  南区区会支持依法普选

  南区区议会最后以14票贊成、4票弃权,通过动议,支持2017普选行政长官须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决定,理性务实讨论,凝聚共识,如期落实普选。

  被问及何时发出政改中期报告,谭志源表示,现时收集的书面意见约一万份,但不足以让政府有一个有系统的梳理,而现在只能归纳出如期落实、依法落实、爱国爱港这三点。他估计,咨询期完结后才能有一个比较公道的整体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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