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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昭戴耀廷还不“绝望”?

  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日前讲话,明确指出高度自治非完全自治、二○一七普选特首是地方选举,已“一锤定音”,各方难有异议。

  对此,“占中”发起人戴耀廷昨天在报上撰文,说“公民提名”还未绝望。文中说,“港人投票选出特首,那是自治范围内的事。若选出来的候任特首是北京政府所不想委任的,中央政府不委任是主权的事。但中央政府在特首候选人提名的过程中,也要先来一轮筛选,那就是干预了特区的自治了。”

  戴耀廷这一说法,完全是鱼目混珠的自欺欺人之词。首先,既然戴耀廷也承认,中央对特首候选人是否作出任命,是中央主权范围内的事,那么,何以提名过程又会与此无关?难道这不是同一个选举吗?否则,中央不能过问提名过程,而只能对候选人作出任命或不任命,那不是等同于把中央的主权权力架空,而且完全罔顾一旦中央不任命对港人社会所可能带来的冲击吗?戴耀廷是想迫中央“硬啃”,还是希望“不任命”而导致特区大乱?

  看来,不论结果是前者还是后者,戴耀廷一伙的真正用心都是没有分别的,他们就是要抗中乱港、就是要冲击“一国两制”、就是要不认同在普选议题上中央对港拥有的主权和宪制权。他们就是要踢开《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实行违法选举,后果是不在他们考虑之列的,但中央对此能接受吗?绝大部分港人能接受吗?

  因此,戴耀廷把任命权和依法提名割裂开来,你要任命权、我要提名权,前者你主权、后者我“自治”,是对“高度自治”的最大歪曲。

  特区普选特首,事涉国家主权、利益和安全,也涉及国家的进一步改革开放和两地关系,必须按“一国两制”方针、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办事,没有什么高度自治或“完全自治”的事。但港人并非不能参与或无法参与,提名委员会的产生办法、人数、提名的民主程序以及候选人的数目,港人都可充分讨论、体现高度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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