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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幼岐“民主暴力”终归是暴力

  民主,民主,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这其实不关民主的事。民主是神圣的,民主是大众的,又是至高无上的。民主不是小众的宠物,也并非某些人的门面或招牌。若有罪恶假民主之名而行,则是某些人挪用了民主,甚至是某些人亵渎了民主。民主被利用了,甚或被滥用。最不堪的是,有一些行为,明明是违法的,或者是明显的暴力,却竟然披上民主的面具或外衣,这是十足假民主之名,行罪恶之实,包括暴力。这类情形,可名之为“民主暴力”,当然是假民主的暴力,或者是劣质民主下的暴力。

  笔者要指出,民主暴力或假民主暴力或劣质民主下的暴力,究其性质,一样也是暴力。打个比喻,偷一万是偷,偷一千元同样是偷,偷一百元其性质也是偷。偷即是偷,大贼小贼都是贼,不因贼赃的价值多少而改变是偷是贼的定论。同理,暴力即是暴力,民主暴力,也是暴力。反民主、不民主、假民主的暴力,那就更其是暴力。

  “佔中佔院”假民主真暴力

  作文、写诗或学术研究有一种技巧或方式是类比。政治方面也常常有类比。例如,近期台湾学生的“佔院”,就有许多本港有识之士用以类比反对派计划中,但已大肆宣传的“佔中”。这一对照、比较是正确的和恰当的。“佔院”和“佔中”,确实有不少共同之处。就其性质而言,两者最大的共同点就是:第一,违法;第二,暴力;第三,都是打?“民主诉求”的旗号,实质上是违背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假民主、真暴力”。这种手法,台湾的“独派”分子优为之,香港的反对派尤其是激进派也优为之,这方面香港人已见得多了。什么“民主诉求”?民主,那是假的;暴力,才是真的。常言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隻要稍为思考,比照一下,就不难发现,“佔院”和“佔中”是一路货色,都是披?民主外衣的“民主暴力”,实质上是充满了欺骗性的“假民主、真暴力”。

  台湾的“佔院”,分两种模式:一是“佔领行政院”;一是“佔领立法院”。两者的共同点是,践踏法治,破坏法治。两者的不同之处是,“佔领行政院”使用赤裸裸的暴力,“佔领立法院”是使用戴上了“和平”面具的暴力。试想,“佔领立法院”迫使暂停运作,又将议事堂搞到乱七八糟、乌烟瘴气,不少物件遭緻破坏,这不就是暴力造成的结果吗?强迫“立法院”“停摆”,这不也是暴力之下形成的吗?“和平佔院”,“和平”是表象,暴力才是实质和本质。至于“佔领行政院”,不说其他,隻说警员119人受伤、学生55人受伤,立即就可判定这是暴力“佔院”。当然,不论“和平佔院”或“暴力佔院”,究其性质,都是暴力,均属违法。值得指出,“和平佔院”的“和平”,其实是和平形式下的暴力。

  大家在香港也时时可见这类所谓“和平示威”或“非暴力示威”的行动。最初示威热点是在政府总部广场,近期则转到中联办大门前行人道。这类示威,最终常常出现推撞、冲击等真实暴力的场面,甚至有人焚烧国旗、区旗,更有人意图入侵驻港部队军营。凡此种种,算什么“和平”?算什么“非暴力”?以焚烧国旗、区旗而言,这不但是暴力,而且十足是违法!民间谚语说:“用暴力证明自己强大的人,实际上既愚蠢又虚弱。”此语用以批判反对派尤其是激进派,堪称恰如其分、入木三分。

  计划中的“佔中”,发起人扬言及号称“和平佔中”。可是,发起人之一的戴某又公开表示,“不怕坐牢”和“流血太少”。这两种说法明显是谬论,明显是在鼓励参加“佔中”的“炮灰”尤其是年轻、激进的“炮灰”,以各种方式挑战法律,包括违法及暴力的方式,否则,有何理由及必要谈什么“坐牢”及“流血”?再者,戴某发表“流血太少论”,有可能计划在“佔中”时会使用更多、更严重的暴力。

  “和平佔中”鼓动学生犯法

  各方包括行政长官梁振英早已料定,“佔中”不可能是“和平”的。“佔中”者躺在马路中阻塞交通,或者“佔中”者像台湾“佔院”者一样“佔领立法会”甚至“佔领政府办公大楼”,请问,这能是“和平”、“非暴力”吗?“和平佔院”及“和平佔中”,天下谎言,莫过于此。最低限度,暴徒冲入“立法院”或立法会时,必定要用暴力推开保安人员吧?这种民主暴力或假民主暴力,不折不扣、百分之百也是暴力!

  值得注意,香港反对派发动“佔中”时,很可能也会利用年少气盛,心智尚未成熟的大、中学生。社会上对学生一般比较宽容,常网开一面,从轻发落。但仍必须指出,学生并不是可以任意触犯法例及随意使用暴力的特权阶层。请注意,没有也不会有“免死金牌”!故此,即使有学生参加“佔中”,一定要守法,更要脑子清醒,避免上发起人或指挥者的当,做了“炮灰”,又成犯法的“罪人”,那就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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