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在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基础上,对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社会公众”及“公开宣传”的认定、共同犯罪的处理、涉案财物的追缴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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