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是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制定的。制定《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确保政府行为合法、确保行政运作安全以及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有重要意义。
笔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下一步,我省将继续以《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制定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工作重点,做好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使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跨上新台阶。
此外,今年的规章制订计划还包括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17项预备项目,以及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等11项修订项目。(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粤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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