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道路交通安全作出全面规范、推进我国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实施十年来,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道路交通安全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越是交通大发展,越要重视交通安全。
李建国强调,要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注重依靠法律手段治理交通重点、难点问题。管理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加强执法管理制度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做到让每一次执法管理行为都经得起社会公众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管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入普法,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交通安全法治氛围。
郭声琨强调,要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坚持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及法学专家、交通运输企业代表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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