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图为曾伟雄(右二)出席少讯奖励计划颁奖典礼,并参观各区少讯设计及製作摊位
新时社网5月25日讯(记者龚学鸣)特首梁振英明确表示不会向违法“佔中”发出“不反对通知书”,警务处处长曾伟雄强调,警方不可能批准违法行为,特首的看法是合乎逻辑的显浅道理,没有对警方构成压力,是否发出“不反对通知书”要视乎个别申请详情,但前提是要合法。
警方不可能批准违法行为
曾伟雄昨日出席《少年警讯》活动后,回应特首梁振英日前于立法会答问会称“政府不会向任何瘫痪金融中心的人发出集会示威游行的不反对通知书”言论。他表示,警方责任是维护法纪、依法办事,警方不认同亦无权批准违法行为,如活动是不合法就谈不上审批,特首所指的是瘫痪中环的违法行为,是合乎逻辑的“显浅道理”,言论未有对他和警队构成压力。
曾伟雄强调,任何活动申请“不反对通知书”都要合法,警方会依法处理,他不评论活动口号和政治立场,而是活动本身是否合法,如不合法,警方不可能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他又说,警方对所有大型活动包括佔中都会做足风险评估和部署,是否批准个别活动要收到有关通知后再视乎详情,但先决条件是合法,只要活动合法、和平及有秩序,市民依法行使公民权利,警方会协助活动进行,但如有人破坏公众秩序,警方将果断依法办事。
此外,曾伟雄表示,警方一直关注全球及地区的恐怖袭击活动,因应内地近日发生的恐袭事件,警方亦密切关注,将检讨是否需要有额外措施。他说,警方目前评估本港受恐袭风险是“中度”,强调警方一直针对恐袭风险做好准备。
对于曾伟雄的说法,佔中发起人之一陈健民变相承认佔中违法,但又辩称佔中是最后手段,迫不得已情况下才做,又说“即使活动合法,只要是佔中名义举行的活动,警方都会拒绝发出不反对通知书”。陈健民指,佔中前会举办“非暴力工作坊”及游行示威,担心即使按程序申请都会遭警方阻挠。
另外,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昨日出席一个政改论坛时批评,佔中早前筛选出的三个均含“公民提名”的方案,不符合基本法,认为社会应聚焦讨论可行的方案上。她认为,“6.22投票”并非所谓“全民投票”,而是“佔中意见收集”,希望“佔中”发起人不要误导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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