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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幼岐“佔中”堪比“黑色恐怖”

  “佔中”并非“天灾”,而是“人祸”!“佔中”发起人目前还没有清醒,还在发其“佔中”的清秋大梦,也有可能是在幕后“洋大人”的指挥及压力下,已成“骑虎难下”之势。

  行政长官梁振英多次指出,“佔领中环”发起人一再在记者会扬言,并多次发表文章清楚承认,将以犯法手段实行“佔中”,包括“公民抗命”,这是“摆明违法”。梁振英日前在立法会表示,既然“佔中”採用不法手段,警方对“佔中”就不会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笔者要说,这也正是广大市民的心声。

  “佔中”教唆年轻人罪大恶极

  事实上,“佔中”发起人还有更恶劣甚至是无良的言行。“佔中”发起人曾扬言及教唆年轻人(主要是大、中学生)要“不怕坐牢”,更恶毒地提出“流血太少论”,鼓吹“佔中一派”尤其是年轻人以犯法方式,甚至以“流血”方式实行“佔中”。在社会人士、正义人士眼中,“佔中”发起人的这种论调及其宣传,是不是无良?身为教师而发表这种言论,十足是斯文败类,甚至比斯文败类有过之而无不及。试想,假如此人非礼一名女学生,那就是一名受害人,但他煽动违法抗争,“不怕坐牢”及“流血太少”,那么,受害人可能就是几十人、几百人!说得不客气一些,这不仅是丧尽天良,简直是罪大恶极!

  对梁振英说“佔中”不会获发“不反对通知书”,警务处处长曾伟雄表示,这是最浅显的道理,警方不会感到有压力,警方会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办事。曾伟雄此言不难理解:明知“佔中”违法,还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岂不是警方成了“佔中”的同谋或帮兇?“佔中”发起人自以为聪明绝顶,但警方也不是傻瓜,不可能会上“佔中”发起人的当。点评一下“佔中”发起人,这叫做“欺人自欺”。貌似斯文、博学的“佔中”发起人,到头来在市民看来实在是“聪明笨伯”。这是必然的终极结果,如此而已,岂有他哉?对于这一预言,各方大可拭目以待。

  “佔中”发起人目前还没有清醒,还在发其“佔中”的清秋大梦,也有可能是在幕后“洋大人”的指挥及压力下,已成“骑虎难下”之势。对于梁振英多次揭穿他们的鬼把戏,以及表明不发“不反对通知书”,大表不满。有“佔中”发起人攻击梁振英的表态,指是“白色恐怖”。此人大言不惭,表示要坚决“佔中”,甚至说“不惜赔上个人前途”云云。——坦率地说一句:此人之前途,与市民大众有什么关系?肯定没有关系!倒是大批年轻人倘因听信了发起人的花言巧语,参加“佔中”,触犯法例,被捕被控被判刑,留下案底,误了一生,那才是大事要事。身为父母者,眼见养他们到十几二十岁,眼见他们受“佔中”发起人的诱惑,又眼见他们因“佔中”犯法毁了一生,心中的伤痛和对“佔中”发起人的愤恨,又如何能用笔墨形容?

  有消息称,中环的金融界、工商界正在研究考虑,一旦“佔中”,瘫痪中环,影响百业,造成损失,如何提出控告?如何要求索赔?以我辈非专业人士估计,中环因“佔中”瘫痪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一定是天文数字。“佔中”时间愈长,造成损失愈大。假如被告是“佔中”三名发起人,那真的是“吃不了,兜?走”,肯定是他们连卖掉裤子也赔不起。以“佔中”可能造成的破坏而言,经济上的民事索偿,可能还只是“湿湿碎”。不妨想像一下,“佔中”破坏社会稳定,导致港人分化,破坏香港形象,戕害年轻学生,造成交通堵塞,打击投资意欲,形成“天下大乱”,激起警民冲突,严重浪费警力……“佔中”的罪恶,绝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形容为“罄竹难书”,大抵也不会过分。大家想一想,“佔中”,“佔中”,这是什么样的恐怖?“佔中”发起人是不是背后有“洋大人”支持及指挥,计划在香港搞一场“颜色革命”?倘无幕后美元支持,“佔中”时的各种费用,钱从何来?简而言之,金钱愈多,规模愈大,时间愈长,“佔中”的恐怖级别也就愈高。可以说,这就近似于颱风、飓风或海啸、暴雨。不过,“佔中”并非“天灾”,而是“人祸”!

  “佔中”是黑色级别的“人祸”

  倘以暴雨警示作对比,有“黄色”、“红色”或“黑色”。对香港的破坏力而言,“佔中”的警示绝对有条件列为“黑色恐怖”!如所周知,“黑雨”可能造成的破坏和水浸,远胜“红雨”、“黄雨”。推而论之,“黑色恐怖”也是如此。

  客观和公平地说,梁振英对“佔中”的批判,对“佔中”发起人是无情的抨击,亦理当如此。但对有意参加“佔中”的人士,尤其是一些心智未完全成熟的年轻人,却是一种善意的劝说,希望他们明白人心有险恶的一面,社会上也确有一些心地险恶之人,即使他们披?“教师”、“牧师”甚或“主教”的外衣,他们也仍然是诱人犯罪的“撒旦”。教人违法“佔中”,甚至教人“流血太少”,这种人若不是“撒旦”,难道说竟然是“圣人”?

  请明白,请记住,“佔中”是可能将会在香港出现的“黑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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