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等在会上作了讲话。
景汉朝在讲话中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景汉朝指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需要,是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要完善,是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的需要。景汉朝要求,人民法院要切实做好与社区矫正机构在审判中、审判后和矫正中的配合衔接工作。在审理中需征求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分析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家庭背景,评估其是否具备管教条件;邀请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与审前社会调查或旁听庭审,对被告人是否适合判处缓刑实行社区矫正提出评估意见;提请假释案件,应当附有社区矫正机构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审判后要做好法律文书的移送、矫正对象的移送、相关手续的移交等衔接工作。矫正中要及时审理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的撤销缓刑、减刑建议,积极参与对矫正对象的回访和帮教,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景汉朝强调,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的教育功能,促使拟适用非监禁刑的罪犯认罪悔罪,并自愿接受社会的矫正监管,最大程度地促进社区矫正功能的发挥。
李如林在讲话中指出,对社区矫正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各级检察机关要找准职能定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既要监督适用社区矫正前的调查评估活动,也要监督适用社区矫正后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变更执行和终止执行等各个工作环节的活动;既要监督社区矫正活动中各相关部门公权力的运行,也要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既要监督社区矫正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要查办其中存在的职务犯罪,还要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案件。
李如林强调,做好检察环节的社区矫正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重点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检察,加强对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的检察,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收监执行的同步监督,强化对假释犯、暂予监外执行犯适用社区矫正法定条件、法定程序的事后监督,注重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核查纠正机制,完善定期专项检察与日常随时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派驻基层检察室参与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对接联动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要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构,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队伍建设,推动社区矫正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和完善,实现动态监督,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
黄明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完成社区矫正执法移交工作,确保原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对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管工作全面、平稳、尽快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办案,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实施,积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参与立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进程,认真研究问题,总结相关经验,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有关法律的制定工作。黄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教育改造工作。要全面及时登记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配合司法行政机关落实监管措施,有效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引导和督促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有关教育学习活动,协助和督促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开展帮扶工作,努力帮助解决其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教育改造社区服刑人员的良好舆论氛围。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取得多方面成果。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方向。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肯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成绩,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社区矫正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目标任务。孟建柱同志在会议中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社区矫正摆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把握社区矫正规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提高教育矫正工作水平,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重要意义,从六个方面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领导同志的讲话,对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进一步鼓舞了士气、增强了信心。社区矫正工作有中央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协调配合,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丰富的宝贵经验,社区矫正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发展。
郝赤勇要求,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要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的决策部署,按照这次会议安排,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意见。要突出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努力建立起监禁刑执行与非监禁刑执行互连互通、互为支撑、科学高效的刑罚执行体系,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北京市司法局、吉林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湖南省司法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