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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辉“佔中”孤注一掷捏造民意

  如果“佔中”付诸实行,最终导致流血冲突,中环交通瘫痪,年轻人参与违法集会而留有案底,投资者相继撤资,始作俑者必定是千古罪人。将香港政改前途孤注一掷,以违法和暴力行为要挟中央,普选注定遥遥无期。

  政改距离达至共识仍有漫长的路,近日鼓吹“佔领中环”人士有变本加厉的迹象,鼓吹市民参与所谓的“全民投票”,声称若不够人数参与便宣佈行动失败,企图捏造民意。市民参与投票就代表支持“佔中”?这是什么逻辑?行政长官在立法会特首答问大会回覆我的发问时已一锤定音,将“佔中”行动定性为违法,警方理所当然与特区政府立场一致,都是依法办事,根本不存在施压,而是提醒市民勿以身试法。将香港政改前途孤注一掷,以违法和暴力行为要挟中央,普选注定遥遥无期。

  政改首阶段谘询期间已经结束,各界关注政府下一步将抛出什么具体方案。以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为首的“政改三人组”一直都十分落力,做了大量工作,除了“担纲演出”政改谘询宣传片,又马不停蹄出席多场政改论坛,聆听各界意见。在议员上海之行后,中联办主任张晓明主动邀请各党各派人士会面,毫无疑问中央已充分显示了诚意,但“泛民”政党似乎左顾右盼,大摆政治姿态,至今仍拒绝沟通,令政改处于胶?状态。

  拒发“不反对通知书”合理

  近日“佔中”发起人又有所动作,加紧宣传“佔领中环”行动,完全视违法如无物。行政长官就?本人的提问坚决表明,不会向瘫痪我们金融中心的团体发出“不反对通知书”,随即惹来部分人士抨击特首向警方施压。既然政府已经将“佔中”行动定性为违法,特首重申立场并无不妥,反之如果向明知违法的人士发出游行“不反对通知书”,即是“自打咀巴”,鼓励人参与违法的游行。

  据悉,警方已陆续有序地就“佔领中环”行动,作出相应的部署。警务处处长曾伟雄在回应会否向“佔中”团体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时强调,警方不可能同意违法行为,这是显浅的道理,是符合常理和逻辑;会否向“佔中”团体发出“不反对通知书”,其先决条件是活动要合法,如果不合法,根本谈不上审批。

  根据《公安条例》,如任何公众集会或游行人数超出法例规限,即50人以上的公众集会和30人以上的公众游行,必须在活动举行前最少7天向警方提出通知,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如果“佔中”人士扬言公然违法,或破坏社会治安的活动,警方根本不可能批准,否则便是对知法犯法熟视无睹,极之荒谬。因此,不论是行政长官、官员或警方在“佔中”立场上,绝对不能够含糊其词,以免向社会发出错误信息,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作贼心虚对号入座

  其实“佔中”发起人经常前言不对后语,一时声称“和平佔中”;一时又扬言“佔中”行动会涉及不合法的行为,并公然鼓吹示威者违法地长期佔领中环要道,令市民十分混淆。若“佔中”发起者是理直气壮的话,那又何惧之有?现在他们担心被拒发游行“不反对通知书”,分明是作贼心虚,自行对号入座而已。

  如果“佔中”付诸实行,最终出现失控场面,例如导致流血冲突,堵塞道路引致交通瘫痪,伤者未能及时送院,或大批年轻人参与违法集会而留有案底,投资者相继撤资,始作俑者必定是千古罪人。不得不提防的是,按目前形势,“佔中”行动似乎已被少数激进派人士骑劫,可以预计有关行动只会愈趋暴力,偏离了和平理性争取普选的正途,考虑参与的市民一定要三思,切勿被误导或洗脑。

  香港有今日的繁荣安定,全赖良好的法治,这一切都来之不易。一个文明的社会,犯法者必然受到法律制裁,任何理由都不应凌驾法律之上。当然特区政府必须防患未然,警方有责任维护法纪,保障社会安宁,维持公共秩序,所以不论“佔中”会否发生,也要做好不同可能性的部署,做好各方面的评估工作,千万不能够掉以轻心,因为香港没有“乱”的本钱。

  勿以社会安宁作为筹码

  自回归以来,市民一直享有游行集会的自由。虽然香港有“游行之都”、“示威之都”的称号,但根据过往经验,绝大部分的游行集会都是合法、和平、有秩序地进行,警方亦尽量配合,维持现场秩序,至今未见发生不愉快的流血冲突,这是我们一直引以为傲的地方。追求民主有很多途径,但以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宁作为筹码,香港数代人努力的经济成果随时毁于一旦,这绝非市民乐见。

  眼见现时香港乌烟瘴气,立法会特首答问大会被“腰斩”,议员无了期拉布,行政立法关系极之恶劣,社会贫富悬殊加剧,市民怨气愈来愈大,香港竞争力连年下滑,沦落到如此地步,政府、议会都有责任反思。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解铃还须繫铃人,随茯F改争拗愈演愈烈,“佔中”行动蓄势待发,官员和各党派议员有必要坐下来,好好理性沟通。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广大市民都恳切期望2017年香港可以实现普选行政长官,就算大家立场南辕北辙,但至少双方要努力释出善意,若果一拍两散,就会白白赔上香港的民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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