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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力中央主权不容“佔中派”挑战

  最近,香港社会不断发生少数人违法闹事,挑战司法,辱骂、肢体性攻击行政长官和政府高官,以及冲击香港解放军军营等行为。更有甚者,少数激进派声言发动违法暴力“佔中”,以及在立法会中以“拉布”瘫痪议会,并在一些公开场合谩骂着掷物,攻击行政长官与特区政府高官。

  “佔中派”对特首梁振英的指责与攻击,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的矛头是指向中央,挑战特首就是挑战中央行使主权。梁振英日前在立法会答问大会上,宣讲的是基本法的关于主权的法律原则,这一主权的法律原则体现在序言、第一条、第十二条以及整部基本法条文精神中。反对派的政治策略是:欲要夺之,先要灭之。所以回归17年来,他们的矛头一直指向歷任行政长官,要搞臭歷任行政长官,说行政长官没认受性,以行政长官为首的特区政府没认受性。从而从根本上否定中央政府对香港的主权地位。

  特区政府是香港的执政机构,更是“港人治港”的依法执行者。这是依照基本法的宪制框架,为全体香港市民大多数人的主流选择,更是中央政府的主权任命。特区政府有权力、有责任在港依法行政,确保港人的根本利益与社会安定。梁振英指出,他本人和特区政府的保安部门,包括警队,十分重视“佔中”可能带来的影响:“我们的财政中心,我们的金融中心就在中环,‘佔领中环’、瘫痪中环就是要佔领和瘫痪香港要害。特区政府不能坐视不理,我们亦不会低估这件事发生的可能性。”

  但是,对特首在政治法律重大事件上的表态,“佔中”搞手张达明竟然指责是“架空或削弱警务处长权力”,这是不符合法律常识及政治常识的。陈文敏院长提醒警务处长不要考虑特首意见,更是非法干预政府内部事务,干预问责制,不论是非,与法律教育工作者身份极不相称。“佔中”行动绝对不会获得“不反对通知书”的理据是十分清晰的。就算“佔中”搞手故意改个名字,说是数千人到中环集会等等,字面上虽然没有违法,但只要警方发觉有关行动是挂羊头卖狗肉,实际对交通和路人安全构成威胁,破坏社会秩序,都可以立即停止有关活动。特首指出“佔中”不可能获“不反对通知书”不但是符合逻辑,更是维护本港的法治。

  日前,国务院港澳办曾两度评论本港议会秩序。港澳办过去对香港事务发表意见,都只限于特定的政治大议题范围,例如政改。立法会审议议案的方式,以及议员言行的规范,过去北京并不会进行直接评论。这次,港澳办评论议员掷物不尊重特区官员,加上主任王光亚批评立法会拉布损害港人利益,显示中央政府已经对反对派议员的倒行逆施,以及有关负责人士过去的处理方式忍无可忍。

  对于一些长期被错误的观念所误导的香港市民来说,港澳办此举无疑是“干预香港内政”。回归了17年之后,这些人忘记了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特首是地方官员,他和其他主要官员是由中央任命的,要向中央负责,你不尊重特首和官员,就是不尊重中央。今天这些反对派议员做得实在太过分了,中央该出手喝停了。有中央的支持,特区政府更可以理直气壮地依法施政。

  特首梁振英出席立法会,是履行其特首职责,是以行政长官为首的特区政府对立法会负责的表现。如果香港出现与中央政府对抗的行政长官,对香港发展产生的后果将是不可想像的。任何人企图干涉或削弱特首权力是基本法不容许的,任何人挑战中央对香港行使主权的阴谋也是注定要失败的。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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