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上看,香港当前面对的两大最严峻的问题是:“佔中”、“港独”。这两大问题,可以是分开的,也可以是结合的。以目前的情势看,似乎更多地趋向结合,有可能是两者默契、合作、联手、互相照应,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格局。
具体一些说,每次“佔中”一派有活动,例如“商讨日”之类,都容许、欢迎,甚至“招兵买马”鼓励一些“港独”性质的团体和“港独”分子参与,双方又明显“合作愉快”,而这些“港独”分子,常常成了“佔中”相关活动中的积极分子,很多时候又是在这些活动中表现得最为嚣张的狂热分子。
“佔中”与“港独”相结,其危害性当然是更大了,其造成的后果可以用“1+1=3”来形容。对此,特区政府、中央政府及广大爱国爱港人士和社团,又岂可掉以轻心或不多加注意?
中央反对“台独”的立场非常明确,一以贯之。这一点,看中央无数次表明反“台独”的态度就可清楚明白。推而论之,既然中央坚决并坚持反对“台独”,顺理成章,那就必然同样坚决反对“港独”。这一中央立场,所有“港独”分子和“港独”性质的社团,都要一清二楚才好,以免触及“红线”。这一提醒,绝无恶意,纯粹善意。
香港回归初期,“港独”活动较少,也不算十分明显,似乎也没有或不敢打正旗号。其后,港英旗、英国旗、香港英治时期专用的“龙狮旗”渐渐露头亮相了。近一、两年,在街头或公众场合的出现次数愈见频密。其中原因,不知是“港独”分子和“港独”团体的胆大妄为,或者是在港的境外势力提供活动经费,并在幕后指挥?也不知幕后是不是有“洋大人”及美元,或是有“台独”分子及新台币?凡此种种,相信有关部门或爱国爱港的正义人士都应该加以关注。或进行“人肉搜索”,或希望有“维基解密”这样的机构来披露一下。甚至,希望“港独”团体中冒出一位“斯诺登”这样的人物来进行“揭秘”,其结果,必定可用“大快人心”形容。
“港独”活动明显是增多了,但“港独”团体似乎尚未形成民进党这样的大型和明刀明枪的组织或政党。不过,凡事总得看远一些,许多事都应该用发展的眼光来评估。因此,“港独”问题应由政府层面加以特别的关注。众所周知,民进党不是一朝一夕组成的,“台独”分子事先做了许多“前期工作”。“后期工作”在民进党正式成立后已人人皆见,此处不必多言。至于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和李登辉的“两国论”,已是大家熟知的事。现时,“港独”分子呈“散兵游勇”状,还在做“前期工作”,但一旦“成了气候”,组成政党,再加上有“美元”或“新台币”的支持,情况必将大为不同。这一未来的趋势,倘现时不以为然、不加注意,一旦“港独”坐大,那就不好办了。
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
“佔中”一派的嚣张升级和“港独”分子的更见活跃,其中一个重大原因是基本法第23条尚未进行本地立法。这是一大遗憾和一大缺失,以至连在游行示威中有人公然举起“龙狮旗”,有关当局对之也莫可奈何。笔者认为,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当前虽不是适合时机,但政府有责任创造条件,加以推动,看看能不能在2018年或2019年进行立法。大家一定要明白:基本法第23条进行本地立法,是迟早的事,是必须的事。
说“佔中”一派更见嚣张,例证之一是“商讨日三”通过的三个政改方案,全部都含有“公民提名”,这明显是挑战中央,要与中央“对?干”。值得指出,当日“港独”分子在现场摇旗吶喊,同样非常嚣张,凸显“佔中”活动已成了“港独”分子表演的平台。这是“佔中”和“港独”的结合,两者的结合如何发展,有关当局及各方的爱国爱港人士应密切予以关注。
接下来的“佔中”活动,乃是6月20至22日三天的“投票日”。有关安排则有些令人奇怪:一是投票要连续三天,奇哉怪也,人家选总统也不过一天,“佔中”何物,投票将均有“公提”的方案三选一,竟然要三天?大概是“佔中”发起人心虚,怕一天投票人数不足,大失面子,可能连“佔中”都搞不下去,呜呼哀哉!二是连续三天投票,不知激进分子、狂热分子会不会重复投票?“佔中”发起人夸下海口,说要有10万人投票,那么,千方百计重复投票不失为“好办法”。例如,“港独”分子为表支持,不妨想方设法投多几次票。
“佔中”与“港独”的结合,其中包含重大的祸害,对香港的繁荣稳定必将造成更大的破坏。“佔中”已是“有百弊而无一利”,若再与“港独”沆瀣一气,那就更加危害香港。与此同时,“港独”在参与“佔中”活动,获得“营养”,将会变成更巨大的毒瘤。请政府密切注意“佔中”与“港独”的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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