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說,眾所周知,1946年在美國支配下,戰敗的日本通過了《非戰憲法》、《和平憲法》,其中第9條明確規定:“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而“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這部《和平憲法》,雖然基本是遵循美國意旨制定通過的,但其和平主義、民主主義的精神,戰後日本的革新陣營基本上都是維護鞏固的。冷戰結束,日本“五五年體制”崩壞後,雖然革新勢力急速衰退,但要修憲廢棄《和平憲法》,還是相當的困難。政客只得透過迂迴的方式進行,這次“修改憲法解釋”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社論說,新決議已翻轉了日本歷屆內閣遵守的“自衛權發動3條件”,完成新的“武力行使3條件”:其一、日本遭到武力攻擊,或與日本關係密切國家遭到武力攻擊,威脅到日本的存亡,從根本上對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構成明確危險;其二、為保護國家和國民,沒有其他適當手段可以排除上述攻擊;其三、武力行使限於“必要最小限度”。在同時滿足上述3項條件的情況下,日本可以行使武力作為“自衛”手段。 對於這個重大的轉折,媒體有不同的評論,有人直指這是“軍國復辟”,有人說這是“邁向安保新紀元”,韓國媒體《朝鮮日報》則把此事與日本和朝鮮上月底在瑞典舉行的日北交涉並達成協議相提併論,日本承諾只要朝鮮重新調查被朝鮮綁架的日本人問題,日本就解除單獨進行的對朝鮮制裁措施。韓國更把6月20日日本政府發表關於慰安婦問題的《河野談話驗證報告》3件事聯繫在一起,批評“安倍領導的日本,似乎沒把韓國放在眼裡,在右傾化道路上愈走愈遠”,該報還指出“安倍內閣的這3項舉措會導致韓日關係惡化,還會對東北亞和平、安全秩序產生負面影響”。 社論說,怎樣看待安倍政權的舉措?準確地來說,由於國際局勢和冷戰時期、二次世界大戰前後都有重大的不同,尤其是中國國力的崛起,要說日本走上軍國主義復辟道路,還需要更多證據證明。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在安倍晉三全力推動下,二戰後日本的“專守防衛”安保政策確實已發生根本性的變化,這是右翼領袖安倍帶領日本脫離“戰後和平主義”的重大步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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