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钧儒法学院院长李安教授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自2014年起,学院汇聚教学研究力量,每年编撰《法治浙江建设年度报告》,总结浙江法治化建设进程中的具体成就和尚存问题,及时征求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意见并作出修改调整,组织专家论证会,最终成稿供政府职能部门参考。
记者从白皮书上了解到,2013年,列入浙江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重点项目的共18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与省政府共制定或重新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26部,各地市也大量制定了社会治理的细化规则。
白皮书对人权保障方面作出了描述:2013年,“张氏叔侄强奸案”、“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两起错案的纠正,成为浙江省政法机关有错必纠、保障人权的真实写照。总结教训后,浙江省政法部门出台了防范冤假错案的一系列有效措施。浙江省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政法部门研究制定了防范冤假错案的33项制度。
2013年,浙江制定和通过的保障公民人权的法规主要有《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福利企业管理办法》、《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等外,前述法规、规章草案全部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并在正式通过颁布后,在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据白皮书介绍,村民自治是我国民主政治一块广袤而宝贵的试验田。2013年,浙江全省每个村庄都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旨在防村民自治蜕变为“村官主治”;针对村民自治选举腐败问题,2013年浙江省委组织部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制定了《浙江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金华市通报了该年换届选举时出现的村党组织换届贿选案件,系该暂行办法发挥监督制约功效的明证。
据了解,2013年,浙江加强对市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农业、水利建设、渔业开发、建筑市场及民间金融等多方面的制度管理,出台了全国首部金融性地方法规和首部规范民间金融问题的法规文件,打破了政府以往对待民间金融的督管真空,有效维护了民间市场金融秩序,促进了民间融资的法制化建设。
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范忠信认为,立足于浙江省情,系统梳理2013年度法治浙江建设特点,是推进“法治中国化”学术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来中国的法律制度体系应更具有民族个性与风格,更合乎中华民族精神,更能解决民族面临的特殊问题,并更能用具有民族个性的途径方式解决人类共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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