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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之游行“人数”注水欺世盗名

  今年“七一游行”,主办者民阵说:“有51万人参加,打破04年以来的纪录”,以证明“人够多”,足以“胁迫政府就范”。

  香港回归17年了,观乎民阵办了这么多年的“七一游行”,至今对游行为何物仍然是一窍不通。不认识游行,即是不认识民主!

  每年的“七一游行”,先不说民阵必报大数,就是报的是“接近准确的数字”,借游行“人数”来胁迫政府,是大有问题的。稍为读过政治学的人都知道(反对派中的大教授有些的确不知道,他们是水平太低,资格成疑;有些是明知道,只是怀有政治目的,佯装不知,因为瞭解到香港很多人不成熟,好易受骗),游行“人数”这回事,是不真实的、有杂质的、有水分的。道理好简单,游行要做个档案记录,不可能不数人数。但这仅仅就是一个“参考记录”,即使用最科学的方法数,由于游行是队伍移动,不可能数得准确,只能是“约莫”。例如有些人“中途加入”,这个“中途”,就大有疑问,哪个街口算“中途”?况且,负责数人者不可能认得每个游行者的模样,认得又如何?总不能排除有人在龙头行了没多久,又走回起点去从头行过;也有在你数完后,当中有人有事离队,数目便又并不是先前你数的那一个。当然,你也可以说“高峰期”有多少多少人。无论如何,这全都只是些约数。

  “行到天黑仍未行完一半,就可以‘证明’人数的确‘够多’啦。”也不正确。龙头以“蚁步”速度行,又半行半停,而且是故意停老半天才继续行,龙尾再晚“收尾”也“做得到”,这是人为的“驳长条龙”。

  以“龙太长”警察“不多开线路”问罪,也可见这些人是何等的不成熟。游行路线要开多少条,主办者与警方早就有共识,临时多开路线,你有游行的自由,人家也有不游行要回家的自由。

  还有,游行者有不同诉求,除了主办者一厢情愿的“硬要不合宪的普选无门槛”外,尚有要求增建公屋、环保,甚至反对赌波、要求给同性恋者合法地位等等,不一而足。把这种种诉求全归“功”于主办者身上,说是都属“要求普选无门槛者”,是不讲道理,不合逻辑,是硬来!

  只有经过合法的选举后,选出在议会里谁属大多数,才是最准确无误的数字。当前明摆著的是:三百万选民里,有上百万人投了建制派,建制派才是议会的大多数。合法的投票只能投一次,中途投或投完再投都绝无可能(“佔中公投”全都犯了,所以数字作不得准,并不是投票)。合法的选举,才是百分百反映民众真实意愿的真实数字,才是真正能令各方就范的铁一般的民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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