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說,其中,兩岸“貨品貿易協議”攸關台灣出口大陸產品可否享有免關稅以及排出非關稅障礙的優惠,對於台灣出口大陸產品有極大的影響,希望“經合會”能儘速完成兩岸貨品貿易協商,讓台灣出口大陸產品能增強在大陸市場的競爭力。 自從1992年我政府准許台商赴大陸投資以來,大陸已是台灣的第一大貿易夥伴、第一大出口地區,以及第一大對外投資地區,以2013年為例,台灣出口大陸(含香港)產品金額(含香港)為1,647.2億美元,為台灣賺取762.19億美元的外貿順差,對台灣經濟發展貢獻巨大。 然而,由於大陸的平均關稅稅率高達8.9%左右,如果能降為零,並且享有通關便捷的優惠,對於提升台灣出口大陸產品的競爭力將有極大的幫助。2013年1月1日,台灣列入“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期收貨(Early Harvest)清單的539項產品出口大陸全數零關稅,自2011年1月1日早收計劃實施迄2013年12月底,累積減免關稅金額14.06億美元。 目前,台灣出口大陸產品還有6千7百餘項尚未列入免關稅項目,這些產品在大陸市場面對東南亞國家產品競爭時,將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狀態,因為大陸與東南亞國家在2010年1月1日已經實施“自由貿易協議”(FTA),東南亞國家90%以上的出口大陸產品享有零關稅優惠,而剩下10%產品的平均關稅稅率僅有0.1%,相對而言,台灣出口大陸的產品平均要面臨5%至15%的關稅,處於非常不公平的競爭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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