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已定本月二十五日至三十一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就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提请启动特区政改的报告作出审议和决定;梁振英昨日就此作出呼吁:政改即将进入关键时刻,希望本港各界能够与中央一道、达成共识,落实二○一七特首普选。
那么,际此关键时刻,到底什么才是二○一七特首普选不可逾越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呢?这是一个必须要认真面对和回答的问题,否则,仍然如前一阶段那样,反对派“开天杀价”、建制派“落地还钱”,各讲一套,那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达成共识的。
而要回答这一问题,“中联办”主任张晓明连日在与立法会反对派议员会面中提出的关于普选制度“五点要素”,应该是迄今为止最完整和清晰的说法,值得各方给予高度重视。张晓明提出的特区普选五要素是:(一)香港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二)要体现循序渐进的原则;(三)要体现均衡参与的原则;(四)要有利于维护行政主导;(五)要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
此五点要素,当然不是张晓明的发明,也早已见诸于中央负责港澳事务官员的有关谈话中;但是,眼前,此五点要素显然仍未为反对派议员所充分认识和认同。就在昨天与张晓明的会晤中,“公民党”梁家杰、“工党”李卓人等,仍口口声声提出要与中央“谈判”。这就是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提法。
“谈判”也者,是一个由对等双方或各方就某一议题或事项进行利益、权利上的交流及“交换”,各有所属、各有所图,以至最终缩窄分歧、达成共识的过程或机制。这里面,十分关键或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等”。如果两方或相关各方根本不是居于同一位置、不在同一权力层级或范围内,如中央对地方,那么,在主权或宪制问题上,是不存在任何“谈判”空间与馀地的。
事实是,港人应记忆犹新,香港九七回归,中国政府与英国政府是相关两方,地位对等,举行会谈;英国人十分“蛊惑”,提出香港也要由行政立法“两局代表”作为一方参与会谈;邓小平一句“不搞三脚?”,就把这“阳谋”给挡了回去。究其原因,就是因为香港只是中国的一部分,从来不具主权地位,回归也不是独立,因此只能有“中英会谈”、不能有“中英港会谈”。
事实摆在眼前,今时今日,反对派就二○一七特首普选,竟提出要与中央“谈判”,而“谈判”焦点竟然是不要提委会、不要基本法而要“公民提名”和“国际标准”,试问这样的“谈判”,置中央主权宪制地位于何地?置“一国两制”方针于何地?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辖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场必须由中央依法任命的特首普选,立法会反对派议员竟然要与中央“谈判”,即梁家杰、李卓人要与王光亚、张德江,甚至国家主席习近平“谈判”,这不是天大的荒谬与笑话了吗?
因此,反对派议员如果不想当断送二○一七特首普选的“香江罪人”,实在应该认真思考一下张晓明提出的五点要素,特别是香港特区与中央的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国家安全和特首必须爱国,不要再在什么与中央“谈判”的梦幻上做无谓的争拗,依法办事、玉成普选,那就真是港人之福和功德无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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