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电信总经理 张维华
近年来,随着移动网络的快速演进,智能终端的日益普及,服务模式的迭代创新,移动互联网产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应用层出不穷。据统计,2013年底,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达到5亿人,比上年增加8000万人,移动互联网用户在所有上网人群中占比已经突破80%,手机即时通信、手机搜索、手机视频和手机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大幅增长。
在移动互联网繁荣壮大的同时,信息安全事件也引起了各方的关注,如手机隐私信息被窃取、病毒软件的传播、信息内容篡改等问题经常出现。网络安全事件逐步从电脑转向了手机,信息内容的泄露更加隐蔽和深度,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安全成为了亟须解决的问题。
为保障和促进移动互联网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的监管,笔者建议优化监管模式,构建“网络、平台、终端三位一体”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具体包括:
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性应急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能力。
建设互联网应用的监管平台和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控平台,将平台纳入到整体、规范的管理体系之中,并与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综合监测体系对接。
对金融、支付、电子商务等涉及人民财产安全的平台,要进行合规性认证和检查,达到符合国家安全认证标准的平台才能准入开展业务和提供服务。
加强智能终端进网管理,对接国家出台的信息安全要求和标准,不断更新智能终端硬件和软件准入要求,并开展信息安全方面的针对性检测,进一步维护好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加强信息安全宣传,提高全社会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全民信息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手机越狱和安装不明来历的应用软件,最大程度上规避病毒的入侵。
此外,笔者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水货、翻新机等终端的打击,避免该类终端搭载含有恶意代码的系统流入市场;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各厂商在定制系统的同时及时更新系统安全补丁;建议在备案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应用商店的监管,由相关部门、国家认定的权威机构定期对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内置软件进行评估和抽查,如果发现问题,督促应用商店及时整改,使其达到信息安全要求,从源头保障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