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激進反對派人士22日表示,如果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要求候選人必須獲提名委員會的半數通過,“佔中”將“無可避免”。這是他們在繼續向中央施壓。 香港的確“山雨欲來風滿樓”,但多大的雨,相信香港在中央的幫助下都頂得住。香港政改是對《基本法》的落實,這裡沒有妥協的空間。 1990年通過的香港基本法第45條第2款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這是個非常清晰的表述。需要指出,促成基本法最終面貌的主要元素,包含了中英當年談判、較量的結果。 香港和內地很多人曾以為,當年的“香港問題”已經完全結束了,但現在看來,一些人想拉出一條尾巴,要把香港的時鐘倒撥回上世紀80年代,推翻香港基本法,另搞一套。 香港最激進的反對派先是提出,要對特首候選人做基本法里根本看不到的“公民提名”、“政黨提名”,宣稱這才是民主的“國際標準”。在中央旗幟鮮明的反對面前,他們又劃出候選人不需要提名委員會半數通過的所謂“底線”,並以“佔中”相威脅。 溝通是什麼都應聽取的,但威脅亦應被毫不留情地頂回去。香港激進反對派人士應當有自知之明:中國政府曾擊退了大英帝國的種種無理要求,怎麼會對香港少數極端勢力做當年撒切爾夫人渴求而不得的讓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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