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揭开这层神秘面纱,早在1999年,江苏省就率先在全国推行狱务公开。近两年,江苏省监狱系统不断深化内容、拓展形式,让刑罚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一些提高执法透明度的举措也在全国监狱系统得到推广。
一份清单“晒”权力
以透明树立执法公信
9月3日,江苏南京,几名法律顾问正在认真审核一份权力清单,从法律角度把好最后一道关。
这份权力清单是江苏省监狱管理局通过梳理罪犯劳动岗位安排、计分考核、刑罚变更等权力,包括依法依规应公开的权力、罪犯和亲属最关注的权力,清理出的30项刑罚执行权力。
这是我国首部刑罚执行权力清单。现实中,由于权力不公开透明,社会对监狱存在一些疑惑:花钱就能出狱、找人就能减刑,等等。“现在我们将全部权力‘兜底翻’,晾晒全部家底,这实际上是一场自我革命,对于严格规范刑罚执行、减少权力寻租机会、堵塞滋生司法腐败漏洞、提升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认为。
记者翻开这份权力清单,只见每一项权力都标有执法依据、运行程序。且每一项权力的运行最终都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压缩了民警个人的自由裁量权。
目前,这份权力清单先在苏州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试点,将来逐步在全省所有监狱推行。柳玉祥补充说:“这只是刑罚执行的第一张权力清单,下一步我们还要出台监狱内部管理、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清单。”作为一名法律科班出身的厅长,他很清楚“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的道理。
对监狱和民警来说,权力清单是否是一种约束?苏州监狱民警这样回答:“虽然有约束,但反而更加轻松了,省去了很多人情上的麻烦,对我们也是一种保护。”
其实在此以前,为了规范刑罚执行权,江苏就出台了监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十项规定,严格规范罪犯改造岗位分配、计分考核、职务犯减刑假释提级审核、执法信息公开等内容,还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作为示范在全国推广。
严禁在罪犯劳动岗位安排、计分考核等方面打招呼、递条子;严禁违规私自接触罪犯亲属;发现违法违规办理的,将终身追责……如今,在江苏监狱民警中,这一条条“红线”,不仅牢记在心中,更体现在具体的执法中。用常州监狱民警成明的话说是,“一旦违反这些规定,就要脱警服,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执法过程全留痕
程序公开促结果公正
如果说权力清单和规章制度,让监狱民警不敢越“红线”,那么,执法过程中的“全程留痕”,又让监狱民警不能越“红线”。
9月5日,在苏州监狱,记者随机翻开一本监区执法工作议事记录,上面完整地记载着减刑、假释等执法办案的每一步,连每一次监区民警集体评议时的签名和意见都记录在案。
不仅纸质“全程留痕”,电脑网络也“全程留痕”。在监狱法院检察院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上,每名罪犯的罪名、原判刑、改造表现、计分奖励、公示情况、初审意见、监狱长办公会意见、驻监检察室审核意见,直到法院裁定意见都一目了然。
“这样双保险的证据保全,想暗箱操作都不可能了。”难怪有监狱民警这样开玩笑说。
在常州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驻常州监狱检察室,潘峰主任打开桌上电脑向记者介绍,“我们主要监督民警是否公正执法、罪犯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监狱所有信息,包括所有监控,我在这都能看到;监狱大门对我们也是完全敞开,我们随时可以突击检查。监狱的每一份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我们都必须审核签名,监狱才能向法院提请报告。”
为严密罪犯减刑、假释程序,江苏监狱实行“七榜公示”,从入围名单到法院最终裁定,要经过七次公示。很多罪犯原以为找人就可以早点出狱,“七榜公示”让他们明白了“要想早出去,改造挣分是硬道理。”
在全省规模最大的监狱——常州监狱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两名罪犯刑期一样,同时入狱,表现都差不多,一人出狱了,另一人还没出狱。没出去的罪犯亲属向驻监狱检察室投诉,怀疑监狱有问题。当着检察官和罪犯亲属的面,监狱民警展示了“全程留痕”的执法记录,原来先出去的那人羁押时间折抵了部分服刑时间。这时罪犯亲属才消除疑惑,理解了监狱执法。
职务犯没有特殊
以更严要求消除不公
对于原来担任领导职务的罪犯,监狱如何执法?他们是否正常参加劳动?有没有“特殊优待”?对于职务犯,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劳动岗位的安排,是容易发生执法不公的源头。2013年10月31日,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出台的《江苏监狱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十项规定》规范了罪犯劳动岗位的设置:罪犯入狱时,必须进行病残鉴定和劳动能力评估,凡有劳动能力的,一律分配到普通型监区参加生产劳动。特定岗位(需要特殊技能)必须从生产劳动岗位劳动一年以上的罪犯中选用,且每年必须轮岗。不同的劳动岗位,对应的计分不一样,劳动贡献大的,计分就高。这样的考核规则,监狱在罪犯入监的第一天就进行公开教育。
9月5日,记者来到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苏州监狱。这是我国目前唯一一个连续32年保持无罪犯脱逃记录的监狱。在这里,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显示着规范。
2013年,苏州监狱收押了一名曾在国企担任过老总的职务犯,经鉴定分到普通劳动岗位改造,但他特别不适应,悄悄问民警能不能换到轻松一点的岗位,民警当即很严肃地告诉他,按十项规定坚决不允许。他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仍在普通岗位接受改造。
“在职务犯的管理上,我们不仅没有特殊待遇,相反对于他们的减刑、假释还会更加严格。”江苏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于健坦陈。
职务犯赵某,入狱前是一名厅级干部,服刑期间因改造突出,按规定可获减刑,但监狱在为其提请减刑前,必须先报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才能向法院提请减刑。同时,法院对于职务犯的减刑、假释,一律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
拓形式开门纳谏
让公众能看得见公正
在信息化时代,监狱执法越公开就越有公信力。为此,江苏监狱充分利用新媒体,与传统方式相结合,创新狱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
“罪犯在监狱里生活如何?”“是不是给钱才能减刑?”这些社会公众普遍好奇和关心的问题,在今年3月31日江苏监狱“媒体·网友看监狱”活动中得到了解答,大家消除了对监狱存在的疑虑。
相比其他人,罪犯亲属更渴望了解罪犯的服刑情况。为此,江苏监狱开通了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及时向罪犯亲属发布罪犯改造信息。今年6月,在常州监狱服刑的范某获得减刑10个月,当他通过亲情电话向母亲报喜时,没想到他母亲早已收到了监狱发的短信通知。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每个监狱都设有动态的狱务公开电子显示屏,涉及罪犯日常管理、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减刑假释等内容。罪犯们几乎每天都要驻足在此,看看自己的计分情况,算算自己还有多久才能出狱。
一根热线让大墙内外得以贯通。今年7月,江苏省监狱管理局“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的开通,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求助服务、投诉受理等,促进了社会对监狱的了解和理解。
一张网络让罪犯亲属与监狱沟通无障碍。打开江苏监狱网,不仅可以为罪犯亲属答疑解惑,还可查询罪犯会见日。
“公开刑罚执行权,不仅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监狱接受社会监督的一个重要渠道。只有将执法权暴露在阳光下,全方位接受监督,才能更好地公正执法。”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姜金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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