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指出,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内在要求,意义重大。
王勇强调,贯彻落实好条例,事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健康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要扎实做好企业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严格规范政府部门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加快完善统一共享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有效维护公平竞争,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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