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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捐款为占中造势 戴耀廷引黑金乱港大

图:物资供应站

  新时社网10月29日讯(记者 龚学鸣)“占中三丑”之一的戴耀廷(图)被揭收取不明资金,推动违法的“占中”行动。本报收到一批电邮资料,内容指戴耀廷在去年5月至今年1月,先后用匿名方式向三个港大院系捐款达145万元,以鼓励有关院系作出有利“占中”的活动。当中,戴耀廷曾捐助港大民意研究计划,希望钟庭耀筹备电子“占中公投”,令人怀疑戴耀廷企图以金钱操纵民意调查。事件被港大校方发现,形容事件“严重”。校方曾就匿名捐款调查戴耀廷,但戴耀廷死口不供出捐款资金来源,令人怀疑资金可能来自不可告人的外部势力。

  本报昨日收到一批电邮通讯记录,以及4份捐款支票副本。据副本显示,首批支票共3张,同在2013年5月10日发出,由汇丰银行观塘分行出票,金额分别为20万元、30万元、80万元。第4张支票,在2014年1月29日发出,由?丰旺角分行出票,金额分别为15万元。

  “请用这个名字:朱耀明”

  将支票对照电邮通讯记录,发现戴耀廷在13年4月11日曾发电邮予港大民意研究计划总监钟庭耀,表明研究计划在短期再将会获得80万元匿名捐款,供研究计划筹备“电子公投”系统。戴耀廷更指,在资金充足下相信研究计划有足够时间去测试“公投”系统。

  该80万元支票终在2013年5月发出,研究计划的秘书赖安琪曾查问资金来源。戴耀廷回覆称捐款人要求匿名,并指捐款必须用于“全民投票实践计划”。事件反映,戴耀廷透过匿名捐助,推动在2014年6月20日进行的所谓“占中公投”。

  另一张30万元支票就交予法律学院。据2013年5月22日的电邮记录,当时的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表示已收到该笔匿名捐款,并会按照捐款人意愿,用作举办政制发展和法治教育研讨会或讲座。据了解,“占中”支持者借用有关研讨会或讲座,宣传“占中”资讯。

  至于馀下的20万元及15万元支票就给予人文学院,以支持院方推行“Faith and Law”(法律信仰)计划。首笔20万元捐款,戴耀廷也称是匿名捐款。但文学院收到第2笔15万元捐款时,院长蔡宽量要求戴耀廷公开捐款人身份,戴耀廷就用似是疑非的口吻,用电邮回覆,称“请用这个名字:朱耀明”(please use this name:朱耀明)。

  事件“严重”院系上报

  上述院系收到匿名捐款后,都有向校方报告。事件随即引起校方注意,捐赠事务主管黄洁鸣及发展及校友事务部总监徐咏璇认为,戴耀廷提供来历不明的匿名捐款,属“严重事件”,向戴耀廷发电邮表明校方不应收取来源不明的捐款。

  戴耀廷在电邮辩驳称,有关捐款都属“间接来源”(indirect source),他自己只是代为转交。徐咏璇直指,戴耀廷解释非常奇怪,明显在推卸责任。戴耀廷回应指,港大过去都曾收下匿名捐款,更反指有关匿名捐款只要不申请政府的“配对补助金”,相信可无事。

  事件最后呈报至港大外务副校长周肇平、发展及校友事务部总监黄月妙,由这2人处理。校方表示,过去收下的匿名捐款,校方都知道捐款人身份,只是选择不公开,因此戴耀廷需供出捐款者身份。

  据本报获得的电邮资料,未有提及捐款人身份。在匿名者身份不明的情况下,匿名资金来源大有可能属于“难以公开人前”。以此推测,匿名资金源自外部势力说法甚嚣尘上。

  港大间接证实事件

  港大昨日以书面回应是次匿名捐款事件,称“对于内部电邮通讯被公开,表示遗憾。所有大学与捐款人及有关的讨论,务须保密处理”。内容反映匿名捐款事件属实。该书面回应更澄清:“港大处理捐款事宜,一向有既定原则,定必核实捐款来源有严谨机制”,校方会核实捐款来源正当,亦会确保捐款会用于学术、研究、教学及基建等指定用途。

  “占中”方面昨日则发声明称,整个捐款源于有本地热心市民向朱耀明捐款,支持他推动香港民主发展,但究竟是哪个市民如此热心,联系早前曝光的壹传媒主席黎智英向反对派大撒“政治黑金”,疑似“金主”可谓呼之欲出。朱耀明2013年决定将80万元捐到港大民研计划以支持“622全民投票”、30万捐到港大法律学院举办学术研讨会、20万捐到港大人文学院支持研究助理费以协助商讨日、全民投票及相关研究。上述三笔款项,朱耀明均以“无名氏”名义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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