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行動原先只打算癱瘓中環的金融中心地帶,但甫啟動即失控,不受指揮的群眾四處流竄,除了癱瘓政府總部運作,還擴及旺角及銅鑼灣,嚴重影響民生的地區,多條巴士線停駛,連區外人士都大受影響。 連日來已經有不少市民表示不滿,現場曾發生零星的不愉快事件。加上旺角這個環境複雜的社區,牽涉的各方利益尤其錯綜複雜,大家猶如坐在一個火藥庫上,在民眾怒火燃點下,昨日終於引爆。數以千計的反占領人士蜂擁而至,拆除占領人士的路障,拉下他們的帳篷,個別人士乘亂毆打占領人士,這種違法行為不可接受。占領者要求警方執法維持秩序,但是,整個占領運動,又何嘗不是在衝擊法紀和挑戰維持法紀者的權威? 自定規條封政總?無法無天 在政府總部外,占領者封鎖通道,連警車和救護車駛進,都要得到占領者“批准”才可通過,部分占領者罔顧學生組織和佔中發起人的勸阻,擴大霸占範圍至特首辦公室外的馬路,又自行定出政總“有出沒有入”的規條,可說無法無天。當初發起運動的人,不但無法發號施令,連低聲下氣都不得要領。至此,公民抗命不但抗政府的命,更抗佔中三子和學生組織的命了。 這是事態的自然發展。佔中發起人提出,可以基於爭取民主等理念,拒不服從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法律,佔中群眾對維持法紀的警察報以噓聲。發起公民抗命者早應知道,當其他人覺得為了爭取民主可以任意採用激烈的違法手段,他們就可以基於同樣邏輯,不服從任何法規和紀律。 現場一小撮人議決要令政總“有出沒有入”,不滿原來的行動太溫和,他們目的是“執學聯手尾”,結果行動愈走愈激,愈來愈多人自把自為。 社會失序要想靠誰收拾 今次佔中發起人聲稱效法外國的公民抗命,卻是採取迂回手段,為了爭取民主,不惜以挑戰政府維持治安的法例為手段,是兵行險著,不但衝擊了香港的法治根基,更令大批年輕學生墮入法網,受到不可彌補的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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