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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强调党领导法治建设 学者:政法委必须长期坚持

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门外 资料图

  新时社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 张宝峰)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文28日正式对外发布,其中指出,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告诉新时社报,四中全会决定突出强调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这就需要一个能够代表党的机构对政法工作进行统筹,因此长期坚持政法委亦是党对法治建设进行领导的自然体现。

  在有关政法委的工作职责方面,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上,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划定权限 堵截干预审判

  此前外界曾普遍担心政法委直接领导或干预具体的审判工作,严重影响司法独立性。对此,杨小军说,这次四中全会决定已经就政法委的工作权限做了明确规定,即“协调、统筹、督促”,而不是具体的指导甚至干预审判,因此上述担忧中的情形不会出现。

  杨小军进一步说,从中央政法委之前的角色调整和功能转变来看,它已经不再强调干预公安司法机关具体案件,不再对个案发出决定或作出指示。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其实这一规定已经从制度上堵住了政法委可能干预司法个案的路径。”杨小军说,四中全会决定本身就是一个圆融完备的整体,有了这一条追责的规定,外界更不必担忧政法委会对个案施加干预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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