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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特权法动议有政治目的 勿有色眼镜看特首

  图:林郑月娥批评,再次提出引用特权法,调查特首收取海外公司款项及股权事件,是用想像力和有色眼镜作出无理据的指控

  新时社网11月21日讯(记者 龚学鸣)反对派在无新资料和新证据情况下,昨日再次于立法会提出引用权力及特权法,调查行政长官梁振英收取海外公司款项及股权事件。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指,有关议题在立法会已多次讨论,批评提出动议的工党何秀兰,用想像力和有色眼镜作出无理据的指控。建制派议员亦反对议案,认为提出议案是出于政治目的,只为打击行政长官,亦是“不合作运动”的延续。议案昨日休会前未能表决,今日继续讨论。

  立法会昨日讨论由工党何秀兰提出,引用权力及特权法成立委员会,调查行政长官梁振英收取日本DTZ公司款项和股权议案。何秀兰称,梁振英与澳洲公司UGL的离职协议中,除获得400万英镑外,亦获日本DTZ的三成股权,而日本DTZ的重要客户兴业集团,其主席查懋声是亚视股东之一,质疑梁振英在免费电视发牌事件上,有利益冲突。

  议案没有任何理由成立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明确表明,立法会多次充分讨论有关事宜,认为何秀兰用充分想像力和有色眼镜演绎有关商业安排,引申出无理据指控。她重申,梁振英与收购DTZ的UGL公司签订的纯粹是不竞争协议,属常见商业安排,不涉及秘密合约,而梁振英亦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向终审法院法官申报财产,并按照行政会议要求申报利益,更从来没有向UGL提供任何服务,因此议案没有任何理由成立。

  建筑、测量及都市规划界议员谢伟铨质疑,提出和支持动议的反对派议员有政治目的,尤其是在现时社会民生议题亦被政治化下,即使没有充分理据,行政长官都会成为反对派的狙击目标。谢伟铨说,议案“令人觉得是无理取闹”,因此将投出否决票,同时代表他反对和抗议反对派议员在议事厅拉布、展开“不合作运动”的“歪风”。

  李慧琼:勿为反对而反对

  民建联李慧琼认为,反对派在无新资料、无切确表面证据及无有关利益冲突的合理怀疑的“三无”情况下,一个月内两度提出类似议案,只为达到“倒梁”的政治目的。她指出,在宪制设计下,立法会并不适合调查今次事件,并批评反对派反覆利用立法会公开平台打击政府威信,是“不合作运动”的延续,“拖政府施政后腿”,并促请反对派悬崖勒马,不要“为反对而反对”。

  经民联张华峰批评,反对派拿虚无缥缈的证据,试图从“道德高地”打击行政长官,“随便扣人帽子”。他又指,与其讨论行政长官是否在免费电视发牌事件上存利益冲突,目前更应加快商讨已获批的两个免费电视牌照,何时能投入服务,令市民有更多选择及观看有质素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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