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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交城管罚款半年 法院判强制加倍罚

  城管部门执法经常碰到一些“硬骨头”,明明违法违规,但拒绝接受处罚。这时候,城管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近,上海某食品公司就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向南京城管部门缴纳了罚款和滞纳金共11736元。至此,鼓楼城管历时半年查办的一起毁绿案件,才画上了句号。

  4月18日下午,该食品公司驾驶员杨某驾驶公司的货车运输货物,行驶至鼓楼区北京西路与西康路交界处时,因疏于观察,将一棵胸径约为68厘米的法国梧桐树枝干撞断。树枝砸坏两辆过路车辆,造成北京西路交通堵塞半个多小时。

  第二天,鼓楼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所出具《绿化赔偿费核准通知单》,鉴定损失为2934元。鉴于该公司损坏城市树木的行为已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鼓楼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该公司罚款5868元的行政处罚,但该公司拒绝接受处罚。

  最后,鼓楼城管依法向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本金5868元,加处罚款5868元,共计11736元。鼓楼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向该公司发出传票,对方这才重视起来,对行政处罚提出了种种异议,要求听证。

  经法院审查,鼓楼区城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法院于10月29日依法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行政裁定书送达后,在国家司法强制力的威慑下,该公司于11月3日缴纳了罚款本金和加处罚款共11736元,本案成功办结。

  鼓楼区城管大队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总结推广此案的成功经验,推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通讯员 赵渊 记者 黄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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