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12月6日讯(记者 梁康然 黄昱) 金钟清障的法律障碍再少一重,高等法院昨日又拒绝“占领”一方就金钟禁制令提出的上诉许可及暂缓执行禁制令的申请。判词称,堵塞马路属刑事违法行为,占领人士本来就无权占据马路,上诉人无新理据,上诉得直的机会近零。入禀人跨境全日通巴士公司(全日通)昨早已向法庭呈交刊宪用文件,法院将最快于今日或下周一正式颁令,预计全日通最快可在下周二把禁制令登报,并在现场张贴,理论上最快可在下周三执行禁令,但如果占领人士自行退场,就不用派员执行禁令。
冠忠巴士集团旗下经营跨境巴士的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成功在高等法院取得临时禁制令,阻止占领人士阻塞部分干诺道中、夏慤道及红棉路。高等法院昨日再度处理有关金钟禁制令的法律手续。早前抗辩人郭卓坚就禁制令提出上诉申请,法官区庆祥昨日颁下书面判词驳回申请。区庆祥在书面判词直指,郭卓坚的上诉理据,与早前败诉的旺角禁制令上诉案内容类近,认为郭卓坚无胜诉机会。判词解释,上诉人认为金钟禁制令涉及公众利益,全日通只是私人商业机构难以代表公众,不宜提出涉及公众利益的禁制令。判词指,占领人士长期堵塞道路,必然影响交通及运输业的收入。判词强调:“这是常识,毋须特别争议。”
官:上诉得直机会近零
至于上诉人认为全日通未能证明受事件影响所蒙受的特殊经济损失。判词指,在考虑上诉理据时,法庭不会考虑入禀人的经济损失状况,只考虑禁令是否仍然具争议之处。由于早前上诉庭已处理,与本案类似的旺角禁制令上诉案,并完成审理与本案类似的法律争拗,因此无需要开庭审理相同理据。
判词最后总结称,堵塞马路属刑事违法行为,占领人士本来就无权占据马路。加上,上诉理据早前已经在庭上讨论过,且被驳回。基于上诉人无新理据,上诉得直的机会近零,因此驳回上诉申请。
昨日全日通仅由律师代表到庭收取书面判词,未有接受访问。但全日通消息人士透露,全日通在周五早上已呈交正式禁制令文件,正等待法庭审批及盖印。相信在取得正式的法庭文件后,最快可在下周二登报。代表原诉人的谢伟俊透露,全日通将于下周二将与执达主任及警方商讨执行禁制令的事宜,因此估计下周三之前暂不执行禁制令。
反观旺角禁制令执行时遭到现场“占领”人士的无理阻挠,谢伟俊表示,会参考有关经验,当中包括在禁制令中附上详细的地图外,再列明灯柱的编号方便界定禁制令的范围。另外,代理人执行禁制令时也将有身份识别,如穿制服和戴徽号等。谢伟俊表示,初步最少有10人执行禁制令,相信人手未必足够,或会要求执达主任协助。他补充,如届时遇上任何挑衅,或有人作出违法行为,便会要求警方协助处理。
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
对于学联声称会在近期决定是否撤离,谢伟俊表示,如果学生愿意主动离开,不排除愿意和他们商讨有关事宜,认为如果能够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事件,原诉人亦是乐见其成。
金钟占领区昨日大致平静,寒冷天气下日间人数稀少,气氛冷清。金钟临时禁制令覆盖的三处路段设有多个以铁马、木板及杂物构成的路障,但只有零星空置的帐篷,及寥寥无几占领者。而金钟占领区的核心范围夏慤道一带虽未受禁制令影响,但人数亦不多。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