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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集:“平安夜”不容“鸠呜”捣乱

  今日是圣诞节“平安夜”,信众固然视之为“报佳音”的大日子,就是一般市民,也会在此日出外购物、吃饭、睇灯饰,确是一个阖家欢乐、“普天同庆”的日子。

  然而,“佔中”阴魂未散、馀恶犹在,近日就有人在网上发起“平安夜”和除夕夜到尖沙咀、铜锣湾等闹市购物区“鸠呜”,企图製造不安和混乱。

  对此,警方昨日发出呼吁:公众人士和平理性表达诉求,切勿以流动佔领方式进行集会及游行,对当区人士及店舖造成滋扰,以让全港市民在圣诞及新年欢度佳节。这种恶意的滋扰行为,有可能触犯“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非法集结”或“游荡”等罪行。警方会加强在各区的部署及派员巡逻,维持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事实是,在“佔中”以失败告终之后,少数搞事分子仍不死心,改以“散兵游勇”的方式实行“流动佔领”和“打游击”,专门在周末和假日晚上到途人如鲫的购物区闹事,假意驻足睇橱窗、来回过马路和“跌钱”、拍照,在行人路上长时间停留,製造堵塞,令到本来兴致勃勃到来行街购物的市民退避三舍。他们还跑进店舖内举标语和“开遮”,店员阻止或“落闸”就被指责和恐吓。

  对这种公然滋扰的行为,市民和零售业界早已不胜其烦,多次要求警方执法。

  事实是行街购物当然人人有自由,但搞事分子的行为明显是别有用心,且构成滋扰、令到公众不安,警方绝对有理由执法,劝喻、驱赶不听者,就要予以拘捕。

  今晚“平安夜”,之后是一连四日的圣诞公众假期和周末周日,市民行街购物和乐聚天伦的欢乐不容剥夺,店舖正当营商权利更不容侵犯,“鸠呜”分子行为无聊、讨厌,必须予以有力阻吓和制止。近日警方已开始採取行动拘捕“佔中”头面人物,看这些“鸠呜”分子还能“呜”到几时。(关 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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