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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反对派严重扭曲法治 袁国强:警有绝对执法权

图:警方昨天凌晨在旺角禁制令范围外的区域,驱散非法集结的示威者/法新社

  新时社网11月27日讯(记者 文轩)反对派屡以谬论误导公众。警方连日来全力协助执达主任于旺角清障,却被反对派指其行动超出禁制令的范围。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反驳指,警方拥有香港法例赋予的权力,可在全港执法,执行禁制令并不影响其行使本身的权力,故没有超越范围的问题,希望公众勿被误导。他亦批评反对派法律界人士作出毋须理会禁制令,及犯法后自首无损法治的言论,是错误的,应就此等言论对本港法治的破坏负责。

  警方日前在旺角清障,被指禁制令范围在亚皆老街,其行动却达新填地街等区域,怀疑超出权力范围。袁国强昨早出席立法会会议后作出反驳,指并不存在超出范围的问题。

  反对派严重扭曲法治

  他解释说,原讼庭及上诉庭均已表明,禁制令相关条文,不影响警方原有在法例下的权力,即警方一方面可协助执达主任执行禁制令,一方面亦可行使其固有权力,而警方在全港各地有绝对的执法权,有需要时绝对可以采取执法行为,希望公众不要被误导,认为警方只可根据禁制令办事。至于有的士业团体代理人参与清障,袁国强指出,一般情况下,原告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参与执行禁制令,而相关人士若得到原告人的正式授权,亦可以参与执行。

  袁国强在立法会回应议员质询时,特别批评某些法律界人士以错误的言论误导公众。针对“占中”声称行动是为了追求所谓的“真普选”,他说:“法治是民主的基石,我们必须尊重法治的精神及法院的判决,追求落实普选绝不能成为挑战法治的藉口。”

  对于有反对派法律界人士竟发出,在禁制令作出裁决前毋须遵守单方面禁制令,仅仅违抗民事命令并不是挑战法治;而刻意违法后,只要自首承担法律后果,便无损法治的言论,袁国强引述法官区庆祥颁临时禁制令时对法治精神的解释,指即使被告人认为法庭命令有错,也不应违抗,应先遵守命令,然后依循司法程序提出反驳理由,“法律不容许个人选择是否遵从法庭的命令,部分人在占领行动后作出的言论,是严重扭曲法治的精神”。

  网上煽动属刑事罪

  袁国强呼吁特别是有法律背景的人士,在作出有关言论时应该三思,考虑言论是否正确,以免对香港带来负面影响,而有关人士亦需为其言论,对香港的法治负上应负的责任。

  此外,会上有议员提及网上有网民用言论煽动市民违抗禁制令,以人数众多阻碍执法,袁国强回应指,任何涉及煽动他人违法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刑事罪行,警方有需要时会采取相关行动,呼吁占领者切勿以为人多就可以阻挠警方行使其权力。

  此外,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许镇德昨批评,示威者以砵兰街非禁制令范围为藉口,开脱非法集结的事实,号召更多人到旺角霸路及抗法,是满口歪理及不负责任。

  他斥责有人对警方作出指控企图误导公众,指警方在没有预先警告情况下推进及使用不必要的武力,警方已劝喻及警告示威人士离开,但现场人士都不听从。他强调,警方有决心及能力防止占领人士重返路面,如有需要会持续进行开通道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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