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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川警方联合捣毁冰毒工厂 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中新网贵阳12月18日电 (田维娟 周纪 记者 张伟)记者于18日晚从贵州省六盘水警方处证实,六盘水警方与四川警方联手经过近一年的缜密侦查,侦破了中国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毒品冰毒8.05千克、半成品液体冰毒35千克、麻古6.98克、麻黄浸膏半成品1.68吨、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5发等物以及各类制毒工具若干。

  震惊——民房内暗藏制毒工厂

  2014年1月份,六盘水市水城县公安局滥坝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外地人租用的辖区滥坝镇白腻村一村民家的民房作为加工厂的举动十分可疑,因为该外地老板对他在当地请的有些工人说他们是在“加工饲料添加剂”,又对有些工人说是在给娱乐场所加工“洗脚水”。他们到底是在加工什么?带着种种疑问,滥坝派出所立即将情况向水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作了汇报。

  1月20日,水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来到白腻村的这一民房内,但早已人去房空。也许是走得匆忙,民房内还残留了一些没有来得及带走的物品。经民警现场勘查,发现大量疑似麻黄草残留物,于是便将情况向六盘水市禁毒支队作了汇报。当天,禁毒支队民警、技术民警、检验民警、鉴定民警等到达现场,现场除了大量疑似麻黄草残留物外,还有6桶化学液体配剂(约150升)、7包氢氧化钠、草酸、香蕉水及碎草机、火炉、水泵、鼓风机、液体容器等生产设备。

  禁毒民警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到:一名叫李某某的村民曾在该加工厂打工,并在加工厂内被烧伤,然后该加工厂的老板就跑了。几番辗转后,警方找到了受伤住院治疗的李某某。

  据了解,李某某就是该民房的主人。2013年7月底,几名四川人找到她家说要租赁她家的房子做加工厂,专门生产饲料添加剂,还承诺让她在加工厂内打工。2013年8月27日,李某某在做工时因电火花引燃气体,她的身上80%被烧伤。事故发生后,四川老板先期还为李某某出资治疗,今年1月份后就逐步撤走了生产物资,并停止为她支付医疗费,后来四川老板的电话也打不通了。警方详细向李某某询问他们的生产流程后,结合现场遗留物,初步判断这是一加工制毒物品或制造冰毒的窝点。

  案情立即引起了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并于当日下午安排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现场进行勘察,对现场涉案物品进行提取检验。

  1月23日,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结果表明,现场遗留物就是制毒用的原料和设备。原来,这间民房里曾暗藏着一个制毒工厂。

  侦查——成立跨省联合专案组

  水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通过侦查,锁定租用李某某家房子的是一名叫李某全的男子。1月22日,李某全迫于公安机关对该案的强大攻势,于当天10时许到六盘水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投案自首。

  今年33岁的李某全祖籍四川隆昌县,户籍在六盘水市钟山区。李某全交代:2013年5月他的四川隆昌老乡巫某某邀约李某全在四川隆昌李某全的姐姐家中商量合伙制造毒品。经商定,巫某某又邀约陈某、曹某某两人加入,4人分别出资1.5万元共计6万元购买制毒原料及设备,预谋到六盘水选择一个不容易引起注意的地方制造毒品。

  2013年7月底,李某全通过同学介绍,决定将制毒加工厂选定在水城县滥坝镇白腻村鱼塘组的一村民家民房内,因为这里便于排污。场地选定后,毒品加工原料以及设备由巫某某从成都提供过来,加工技术由巫某某、陈某负责,李某全和曹某某主要负责毒品加工实际操控,毒品成品由巫某某负责向四川方向联系出售。从2013年7月底至9月初,该加工厂共加工使用一种制毒原料约3吨,制成晶体状成品约2.5千克,均由巫某某、曹某某带往四川成都销售。

  李某全说,本来他们的“生意”一直都很顺当,自房东李某某在他们的加工厂打工因操作不当被烧伤后,他们怕事情败露,巫某某等人就逐步撤走了生产物资及生产出来的产品,并将制毒点辗转搬回四川隆昌继续生产。

  六盘水警方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结合涉案人员的供述以及知情群众的陈述,开展了大量研判工作,初步查明了巫某某、曹某某等多名主要涉案人员的真实身份。同时,还查明该制贩毒团伙成员主要集中在四川成都、内江,巫某某等人在水城县建立A厂加工制造麻黄碱,在四川建立B厂脱氧提纯加工制成冰毒成品后销售。

  鉴于案情重大,2014年1月25日,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统一协调下,六盘水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水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赴四川成都、内江开展对幕后制毒人员的侦控工作。通过与当地禁毒部门的沟通协调,四川内江禁毒部门表示对巫某某制毒团伙有所掌握,希望开展联合侦查办理该案。由于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都是在四川活动,为实现对跨省制贩毒品、制毒物品犯罪网络的整体打击,2014年3月27日,该案经公安部禁毒局批准确立为公安部“2014-139”号毒品目标案件,由六盘水警方与四川警方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

  联合专案组成立后,多次联合召开案情分析会,精心制定侦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经营——摸清犯罪网络成员

  随后,联合专案组立即对巫某某展开调查,经查,巫某某伙同古某某、曹某某等人从成都购买大量原料,在隆昌县金鹅镇制造麻黄素,并将制成的麻黄素贩卖给一个叫曾某某的隆昌男子制造冰毒。

  联合专案组在掌握了大量案件相关情报后,在综合分析前期案情的基础上,确定了“长线经营、摸清脉络、捣毁窝点、摧毁网络”的工作重心。为尽快打开案件缺口,联合专案组果断决定从证据收集、证据固定入手,紧紧围绕重点嫌疑人巫某某开展全面工作。经查,巫某某没有正当职业,经常与一些吸毒人员打交道,经常在泸县、隆昌以及重庆荣昌一带活动,并且在各地都租有房子。警方通过秘密侦查,发现曾某某的出租屋内有很多器皿、温度计、搅拌棒……同时,警方还发现曾某某通过网络购买制毒工具及其它制毒原料,向巫某某购买麻黄素,然后组织郭某某、李某等人分别在隆昌及泸县的出租屋内制造毒品冰毒。在制造毒品的过程中,曾某某担任制毒技师,李某负责帮忙,郭某某负责联系购买用于制造毒品冰毒的麻黄素。

  种种迹象表明,在曾某某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制毒网络。

  收网——主要嫌疑人全部落网

  经过数月的精心摸排和布控,联合专案组于6月底获悉一条线索:曾某某一伙正在其泸县福集镇的出租屋内生产毒品冰毒。贵州、四川指挥部当即指示:立即收网。

  6月30日,联合专案组在两地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对曾某某制毒团伙开展收网行动并于当日在泸县福集镇一出租房内将正在制造毒品冰毒的嫌疑人曾某某、郭某某抓获,当场缴获液体冰毒8.05公斤,半成品液体冰毒35公斤,各类制毒原料4.9公斤以及抽滤瓶、量杯、温度计、搅拌棒等大量制毒工具;在隆昌县金鹅镇一出租房内抓获制毒嫌疑人李某,当场缴获用于制造毒品冰毒的制毒原料2.7公斤;在隆昌县金鹅镇光复村一出租房内将正在制造麻黄素的巫某某、古某某、曹某某抓获,当场缴获制毒原料1.5吨及其熬制的液体180公斤。

  经连夜突审,曾某某等人对他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深挖——负责销售的马仔被抓

  联合专案组在首战告捷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归案嫌疑人的审讯力度。一组审讯民警通过对曾某某等人多次审讯获悉一条新的线索。曾某某交代:其制造的成品冰毒由其马仔邓某某负责销售并获取利润。在审讯人员的进一步政策攻心和感化下,曾某某终于提供了邓某某可能藏匿在重庆荣昌。随后,联合专案组立即赶赴荣昌,在一出租房内将邓某某抓获,当场缴获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5发、毒品麻古6.18克、毒品冰毒7.05克。

  同时,在另一组审讯民警的强力攻势下,嫌疑人巫某某交代:其除了在隆昌制造过毒品麻黄素外,还在泸县制造过麻黄素。获此信息后,联合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赶赴泸县喻寺镇兴隆村封锁现场、保全证据,当场缴获巫某某用于制造麻黄素的原料1.5吨及其熬制的液体1.5吨以及大量制毒工具。

  至此,公安部“2014-139”号毒品目标案件侦查工作结束,全案共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毒品冰毒8.05公斤、半成品液体冰毒35公斤、麻古6.98克、麻黄浸膏半成品1.68吨、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5发等物品以及各类制毒工具,彻底摧毁了一个以四川隆昌籍人员为主的制毒团伙,打掉了其在贵州六盘水、四川隆昌等地的多个制毒窝点,摧毁了这一制、贩、运、销一条龙的制贩毒网络。

  日前,经公安部禁毒局批准“2014-139”号毒品目标案件告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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