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新疆游客陈女士一家4人,来到丽江拉市海景区马场游玩,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不消费就不能走,“不消费也必须每人交100元人头费”。陈女士欲与工作人员理论,结果遭对方拳打脚踢达3分钟,导致手掌骨折、脑震荡。
政府须重拳治理
“不消费就要遭打”显示出旅游景点管理混乱和政府监管缺位。政府有关部门要进行旅游法宣传,更要监管旅游景点完善公共服务,保护旅客权利,采取多项措施及时受理旅客投诉,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高唐县检察院 杨兆峰
告别阵风式整治
旅游法出台一年多,“快乐旅游”却并没有完全变为现实。要割除各种有碍旅游发展的“毒瘤”,各级政府旅游部门应拿出一些过硬的措施。例如,要加强软件建设,加大转型升级,加强问责追究,对违规者建立黑名单制度等,告别“一阵风”式整治。
江苏泗洪县检察院 吴伟
违法成本太低了
据后续报道称,玉龙县分管旅游的马副县长介绍:“政府将站在游客角度进行协商处理。如果马场的赔偿达不到游客要求,政府将协调其他资金来赔偿。”由政府协调资金来赔偿游客,替打人者承担责任,足见打人者的违规成本多么低,也见当地政府企图平息舆论而和稀泥的心态。如此下去,只会纵容打人者,带来极坏的示范效应。
河南南召县法院 史洪举
异地维权不经济
景区宰客,病源之一在于景区经营者相关行为未统一纳入现行旅游法规范。尽管游客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起诉,亦可依据物价法等法律向执法部门投诉,但必须面对的是,异地起诉维权不经济,投诉维权难以避免因执法职能交叉带来无所适从的尴尬。
重庆第二中级法院 乔子轩
借鉴些国外经验
面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霸道的宰客行为,不妨借鉴国外好的经验。比如,意大利很多餐厅会在门口摆放菜单和标价牌;再比如,日本对旅行业从业者实施登录制度。对违反规定的都将被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旅行社在电视、网络等媒体刊登的广告也有严格规定,并严厉禁止不实宣传,违反者重罚。
江苏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 尚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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