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港澳 >> 政情 速递 >> 讼党“施政”书“斋炒”政改“冷饭”

大量涉公帑开支公物被破坏 黎栋国矢言追究占暴

  图:黎栋国表明,当局必定会依法追究“占领”人士在行动中涉及的多种罪行,包括盗窃、刑事毁坏、公众地方滋扰罪等/麦润田摄

  新时社网12月18日讯(记者 龚学鸣)“占领”行动旷日持久,示威者除了霸占马路外,更加破坏及挪用了大量公物。保安局局长黎栋国指出,“占领”期间,大量涉及公帑开支的公物被破坏,而当局处理行动亦动用了大量的资源和人手。他表明,政府可以循民事途径向有关人士索偿,当局亦必定会依法追究“占领”人士在行动中涉及的多种罪行,包括盗窃、刑事毁坏、公众地方滋扰罪等。

  “占领”行动期间,一众示威者将公众用地“改造”得面目全非。黎栋国昨日在立法会中回应质询时指出,“占领”人士挪用及取走了大量公物,包括铁马、水马、行人路的栏杆、垃圾箱等制造路障。也有人移走行车道路两边的渠盖、行人路上的石砖,以及拆除了道路中央的分隔栏。有示威者在路面、石壆及天桥等位置涂鸦,在路壆自行加建木梯或栏杆,践踏草地,在路边花床翻土耕种;也有“占领”人士损毁交通灯,拆去安全岛灯箱及街灯的外壳,涉非法偷电,以及在扶手电梯的梯级涂抹混凝土,令扶手电梯不能运作。

  可循民事程序追讨损失

  黎栋国续指,整个“占领”行动中,有32辆警车遭受破坏。除了政府公物,立法会大楼也有玻璃门及外墙遭受严重损毁;不少公共机构及私人机构的财物被挪用或毁坏,例如巴士公司和小巴公司的巴士站和小巴站及栏杆、机场快线行李手推车、超级市场手推车、建筑地盘的工具及材料包括灭火器、预制混凝土组件、工程围板、沙石、砖头、竹枝等。

  黎栋国补充,为了清理、恢复及维修“占领”区内的公共设施,当局亦必须花费额外的公帑开支、人手以及时间。虽然当局仍未能完整的统计,但单单在中环、金钟开通道路时用来运载清除的垃圾及杂物,已有约100架次货车。

  被问及当局是否会向“占中”推手及参与者追究有关损失,黎栋国指出,在有充足的证据下,政府在咨询律政司意见后,一方面可以通过民事程序追讨损失;另一方面,当局亦有需要依法追究违法人士。他举例指出,擅自取用政府财物有可能干犯盗窃罪行,一经定罪,可处监禁10年。而毁坏政府财物则涉及刑事毁坏,同样可处监禁10年。另外,示威者在公物上涂鸦,可能干犯“在公众地方犯的妨扰罪”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的罪行”,可处罚款500元或监禁三个月。

  盼始作俑者认真交代

  “占中为香港带来的具体和无形损失都很大,这些都叫人认真思考,是否应该让类似的抗争及违法行为继续消耗香港的将来”,黎栋国希望各方,尤其是“占中的始作俑者和推动者”认真思考和交代,“占领”行动对香港的法治和经济的冲击、社会撕裂、市民精神困扰等负面影响,以致日后应该如何修复相关问题。他最后感叹:“我和广大市民一样,希望‘占中’不再重演,全港市民同心同德,求同存异,共同努力建设美好的香港。”


欢迎关注新时社网香港在线微信(公号:tkp-weihk)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