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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恩:黄之锋“鸠呜”团专搞破坏

  美恩

  旺角上周五晚深夜有近100人报称购物再到街上聚集,次日凌晨,警方首次在亚皆老街行人路上包围近百人,指他们涉嫌参与非法集结,要求登记身份证后才可离开。有在场市民称,当时刚巧路过却遭牵连当中。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许镇德表示,警方执法“专业克制”,“大家在电视镜头前已经看到”,是否真的购物,示威者“心中有数”。

  根据香港法律,警察有权要求可疑人物出示身份证,惟登记身份证不等于被拘捕,正常来说,一般人购物并不会刻意堵塞行人路,亦不会恶意叫嚣,乱翻商店货物,以及不停辱骂警员的,怕是有人作贼心虚,“又要威又要戴头盔”,既要搞事又怕被警方“点相”。

  警方执法专业克制,亦不枉不纵,除依据电视镜头外,警方亦有专人以摄录机拍下整个“鸠呜”过程,并且亲身以肉眼作出分辨,“边个是人,边个是鬼”,警方一目了然。事实上,警方在行动之中亦“众里寻他”,只拘捕了7个人,当中更有2人是被通缉者!

  香港之所以出现“鸠呜”歪风,学民思潮“居功至伟”,犹记得当日旺角占领区被清场与及黄之锋被警察拘捕之后,学联常委梁丽帼随即指摘警方协助执达主任的清障行动是预先计划好的拘捕行动,批评警方使用胡椒水剂的不合适武力清场,并声言要挟,若警方不停止清场,不排除会将行动升级。至于学民思潮的声明则更加具体,他们公然呼吁市民响应号召到旺角“购物”,以及呼吁市民到油麻地港铁站A2出口“反包围”,这些便是学民思潮的“犯罪历史”。

  包括“双学”在内的占领人士以“公民抗命”为名占据马路,不仅将香港经济弄垮,更将“公民抗命”污命化,公民抗命是牺牲自己来唤起社会注意,但示威者则是伤害别人令到社会讨厌,他们不仅违背民主理念,与民为敌,更将人性的自私自利弱点表露无遗,而由占领行动而衍生的所谓“鸠呜”团,更是赤裸裸搞破坏,阻碍商铺做生意,影响社会安宁,示威者不服高院的裁决,藉口将行动升级,欠缺政治道德,进一步沾污民主。

  学民思潮输打赢要,始创“鸠呜”团“流动占中”,对警方的合理清场行动作出报复,从“间接”影响商户,变成“直接”影响,令商铺无辜受害,应受社会谴责。惟美国《时代杂志》却逆香港民意,将黄之锋选为当年25名最具影响力少年之一,他们不仅忽视黄之锋与学民思潮对香港造成的“坏影响”,更间接将《时代杂志》污名化。黄之锋多次策动冲击政府,导致多人受伤,又有份发起损人不利己的所谓“鸠呜”团,其行为可耻,足以令《时代杂志》蒙羞。套用许警司的一句说话,黄之锋是否真心推动民主,市民“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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