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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玩弄法律避小额索偿 图用高堂费吓退商户

图:马轶超(中)及陈财喜(右)指戴耀廷申请将申索案转到高院审理是欺压小商户,逃避赔偿

  新时社网11月27日讯(记者冼国强)“占中”发起人戴耀廷策动“占中”行动,令本港小商户损失惨重,激起小商户群起入禀申索经济损失,目前累积38宗索偿个案。戴耀廷官司缠身下为求自保,昨日在小额钱债审裁处处理首宗“占中”索偿个案时,他提出将全数38宗索偿个案,转介至高院处理,并要求安排在2015年1月全数在同一时期处理。协助小商户入禀的香港公民行动主席陈财喜批评,戴耀廷身为法律系副教授,企图利用专业知识,以及高昂的高院堂费,欺压无法律知识且财力有限的小商户,逼使小商户取消申索,以达到逃避负担小商户的经济损失。

  昨日首宗“占中”索偿个案开审。原告人身兼观塘区区议员的旅游公司东主马轶超,在入禀状指,他的旅游公司“写意人生”原定在10月2日安排旅游巴接载“九龙东潮人联会”出席国庆嘉年华会,但嘉年华会因受“占中”事件影响而取消,因而损失450元旅游巴生意,故向“占中”发起人戴耀廷索偿生意损失。

  马轶超上庭时才发现错用入禀人身份,一度向审裁处申请修改入禀人身份。不过,审裁官认为有关修改,涉及以个人名义入禀或以公司名义入禀,在法律上属于两个不同负责单位,因此拒绝申请。马轶超最后决定取消是次索偿,不过他表示会观察当下的“占中”形势,再考虑是否重新入禀索偿。

  图用高昂堂费吓退小商户

  被告戴耀廷稍稍避过一劫,就在庭上表示,他正面临38宗同类申索案件,希望审裁处安排有关案件在同一时期处理,最好安排至明年1月处理。他又认为有关申索案件涉及法律观点和复杂的事实,希望将有关申索案件交高等法院处理。审裁官回应称,该38宗案件由不同审裁官处理,审裁官会因应各案件逐一处理申请。

  马轶超在法庭外对记者表示,反对将案件转介高院,认为案件由高院处理将涉及庞大的律师费及堂费,此举是打压小商户。香港公民行动主席陈财喜认为戴耀廷要求完全不合理,直指戴耀廷拥有庞大的法律界朋友,可组成法律团队支援,反观小商户法律支援薄弱。陈财喜批评戴耀廷利用法律学者身份来欺压小商户。陈财喜又指,戴耀廷要求将全数申索个案转介高院处理,并要求同期处理申索个案,目的是进一步以财力欺压入禀的小商户。陈财喜指各个小商户的申索案情不同,法庭同期处理对小商户都不公平。

  据了解,除却首宗“占中”索偿个案外,另有38宗索偿个案正在排期处理,入禀索偿的理由分别有,的士收入减少、交通阻塞、顾客减少、生意受妨扰等,索偿金额由450元至5万元不等,累计金额近50万元,当中另有18宗个案要求戴耀廷赔偿讼费。

  据法庭资料,由高等法院处理索偿案,单是登录或排期个案就需支付1045元费用,而由大法官或司法常务官暂行讯问每一名证人,每日就需要付费880元。而在小额钱债审裁处处理案件,提交申索书费用只是20至120元不等,提交誓章或声明书等证据文件,每份亦只是121元。陈财喜批评,戴耀廷玩弄法律手段,企图令申索个案减少,务必尽快在申索潮中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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