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港澳 >> 政情 速递 >> 法律界斥占中破坏法治 在不稳定中获取利益

法律界斥占中破坏法治 在不稳定中获取利益

图:马恩国批评“占中”示威者罔顾法律

  新时社网12月19日讯 记者叶汉亮报道:“占中”终告落幕,社会秩序回复正常,各界聚焦政改第二轮咨询。法律界批评“占中”的背后策划者,漠视法纪,不按照基本法及人大决定追求民主,目的只为“利用民主推翻法治,强迫一个合法的政府下台,从而在不稳定中获取利益”。对于反对派早前一直指责“8.31”人大决定订出行政长官候选人须取得过半数提名委员会票数通过,又要求所谓符合“国际标准”的“真普选”。有本港法律界人士指出,先进民主国家如英美澳等都是根据法律执行民主程序,而英澳最高领导人选举的候选人,都必须获得党内获超过半数提名产生。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昨日举办研讨会,讨论英美澳等国的选举程序。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马恩国大律师表示,“占中”示威者罔顾法律,违反公安条例及违背多项法庭禁制令,追求所谓“真普选”,不满人大常委会“8.31”的决定。惟世界上的先进民主国家如英美澳,都是根据法律执行民主程序,民主程序包括被选权、出选权及选举权。

  马恩国指出,英国首相候选人要经党内的提名委员会初选,得到超过半数提名委员会投票,才能成为首相候选人;澳洲总理候选人同样需要经过党内投票,获得超过半数提名,胜出者才能代表该政党出选。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则是,每四年美国每个州份举行党内初选,选出州代表,再由全国党内推选大会中选出选举人,选举人在根据美国宪法在每州分内投票,获得最多选举人票的候选人成为总统。

  马恩国又指,香港基本法是国际认可的法律条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效立法,基本法是香港宪法一部分,基本法源于中国宪法第31及62(13)条。同时基本法是一项全国性法律,合法地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签署生效。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的决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7(2)条及基本法附件1第7条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马恩国坦言,英美澳等先进民主国家都是按法律执行民主,而英美两国要求香港不按照基本法及人大常委的决定追求民主,目的只为“利用民主推翻法治,强迫一个合法的政府下台,从而在中国不稳定中获取利益”。他又说,政治问题需要政治解决,但“占中”是违法的政治问题,要先用法律解决,再经由政治商讨。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