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国家首个宪法日,海南省文昌市下了一场清冷小雨。
81岁的符福山,在家接到文昌法院的电话,欲了解海南省高院转发的“强奸冤案”信访案。他穿好雨衣挥别妻子出门,准备等法院了解完案情,再次到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信访。从1974年到2014年——40年来,符福山辗转政府各部门,接连就所谓的“强奸冤案”信访达数百余次。
这是一个耗尽耐心的故事——1973年,一桩“奸污”谜案,将符福山的人生划成了对等的两半:前40年,他是人民教师;后40年,他被三女生揭发奸污,遭除名并一生背负辱名。符福山声称是“冤案”,四处申诉平反,至今40年无果。
符福山40年不懈的行动,终唤起当年3个“被奸污”女学生的良心回归。如今,她们齐齐作证:为能被推荐上高中,当年3人受人蛊惑,作伪证诬告“遭奸污”。她们期待法治与真相的归来,希望官方还原事实,给予老师平反。对此,文昌市政法委表示:当年调查程序不规范,结论有失实之处。但现3名“受害女生”的新证词,不足以推翻原案。一起“奸污”谜案,久拖四十年未决,真相何以如此遥远?为此,羊城晚报记者两赴海南调查。
揭发
被指“奸污”3名女生
81岁的符福山,家住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泰山村。造访其家,需绕行重重弯道,一条崭新的水泥路从他家门前经过。身为地道农民的符福山,肤色黧黑身形消瘦,皱纹如沟壑爬满脸庞。如今他育有三子,但都不怎么识字,站在他身后的妻子,俯身驮背,说一口外人听不懂的方言。
符福山出现在记者镜头前时,穿着一套老式军绿色中山装,头发修剪得甚是整洁。走进他居住的低矮厢房,一幅彩色、崭新的国家主席习近平与夫人彭丽媛的合影油画,映入眼帘。符福山说,那是他从镇上油画店买的。符是村里为数不多能写能画的老人,40年前,他还有另一个身份——人民教师。
因被揭发“奸污”3名女学生,1973年符福山遭组织部除名,40年时间里,他一直头顶“强奸犯”的辱名,为乡邻所鄙夷。同时,因多达数百次的“申冤信访”,他也为众人所同情。2010年,文昌市政法委一纸措辞委婉的《涉法涉诉协议》,让符福山成了一个彻底的老上访户。事情,还需回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当时海南行政区划隶属广东,设有广东省海南行政公署。
1962年,符福山从海南文昌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文昌县当时的抱罗公社任教。其先是在梅桂山小学(当时为立新小学)任教,负责学校的文艺、思想宣传,1969年下半年他被调到东风小学。据其回忆,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他此前任教的梅桂山小学,存在两个派系:一个是学校领导符某和陈某组成的“旗派”,一个是他参与的“联派”。
据符福山称,因卷入派系斗争,一场搜集他材料罗列其“罪名”的行动,在梅桂山小学展开。一个特殊的背景是,符福山先后在梅桂山小学和东风小学任教,均担任文娱老师。据其称,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派性之间的互相攻击,使他成为牺牲品。
“1968年到1970年里,校方旗派的人说我在校任文娱教师期间,先后奸污了学校里的3名女学生,而且还有她们的亲笔检举信。”令他倍感震惊的是,3名检举的女生分别为林晴、林会群,林庆菊。这3名女生,正是他身为学校文娱老师名下思想宣传队的队员;还有一名指控与他乱搞男女关系的叫林秋梅,是他早年表白遭拒的对象,并非学生身份。
符福山表示,1970年7月25日,“旗派”的人员将他关进了公社一间不到3平方米的小屋子,开始轮流审讯,并采取暴力让其承认强奸女学生。“我当时坚决不承认,他们没有办法,后来就叫来了我母亲,逼迫我承认。为了避免连累家人以及家破人亡,我只好承认了同她们通奸,并且摁上了手印。”
1972年10月,抱罗学区专案小组在红旗小学召开全体教师大会,会上由抱罗公社文教助理何一洲,宣布将符福山开除出教师队伍。
从此,符福山被遣回到了老家文昌市头苑办事处造福管区泰山村,成了一个地道的农民。
B除名
受尽歧视屡次“申冤”
被指多次奸污多名女学生的符福山,在遭学校口头宣布开除教师队伍后,并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正式文件通知。羊城晚报记者调阅当年的原始档案发现,时隔一年之后,即在1973年10月17日,文昌县委组织部才正式做出(73)107号处分决定文件。这份迟到一年之久的官方决定文件,保存在如今的文昌市委组织部《文化大革命审查报告》中。
该原件已经泛黄,文件内容如是——符福山系有妇之夫,由于道德品质败坏,作风恶劣,在当教师期间,先后奸污女学生3名,戏弄3名——一九六七年下半年,符在抱罗公社立新小学在任教期间,乘“文化大革命”派性斗争之机,拉拢一些男、女学生到符房间睡觉。该文称称,符福山多次奸污女学生,决定给予开除教师队伍。
“既然认定我奸污3名女学生,当时为什么不判我流氓罪名,拉去枪毙?”符福山称即使在今天,强奸幼女也是犯罪,更何况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据此,他表示,当时由于对方“捏造”的证据不足,故没有办法“法办”自己,仅是给予开除教师队伍的决定。
从一名人民教师,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身负辱名的农民,符福山称自己在乡亲们中开始了忍辱负重的生活。符福山透露,从最初村民对他的尊敬,到后来“我说什么话他们都认为是假的,成了一个不可信的人。在最开始的时候,我也想到过申冤,但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哪有条件去申诉?”
符福山的大儿子称,父亲被除名返回老家后,因其背负着“强奸犯”的罪名,他和两个弟弟生活、学业均受到严重影响。三兄弟在学校上学时,同学们都对其大肆嘲笑,称他们是强奸犯的儿子,最终,兄弟三人都没有顺利小学毕业,便返家务农了。
符福山表示,因违心承认奸污女学生,对自己和家庭造成了严重影响,大约从1974年起他开始了申诉之路。“1977年,我连续上访后,案件曾出现一线转机。”符福山称,当年文昌县教育局通知他,可到县组织部领取复职介绍信,但前提是“要承认奸污一名女生,才可恢复工作”。
1978年,符福山通过书面形式承认在“文革”时,与13岁的女学生林晴发生了性关系。“过去承认,现在承认,将来承认,入土后也承认。”这份承认说明书,同样在原始档案中被保留下来。但事后符福山并未恢复教职,事情真相的调查被耽搁下来,直至改革开放。
1982年前后,不少事情都得到了平反。此时,符福山想及自己的事情也应该给个清白,遂开始向文昌市教育局等部门继续信访,然而因1978年签下书面承认书,他并未等来结果。从此,他胸前常挂一个要求平反的牌子,经常出入政府部门。后来,又做了一个牌子安在了单车上,天天上街申冤,希望能得到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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