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萨12月18日电(白玛卓玛)记者18日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全自治区70%法官精通藏汉双语,人数达到799名。
中国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副院长德琼介绍,待今年参加培训的262名学员通过结业考试及一年实习后,西藏藏汉双语法官队伍将进一步壮大。
中国宪法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西藏作为藏族聚居地区,随着民众法律意识提高,基层边远地区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熟悉藏汉双语的法官成为迫切需求。
近年来,中国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利用双语教育培训平台,加大双语法官培训力度。自2008年至2013年,该机构共举办5期双语法官培训班,培训内容有藏汉法律术语翻译课、藏语文语法、藏语模拟法庭训练等。
目前,在该机构的努力下,常用藏语法律术语得到统一,不仅规范了藏汉法律术语的翻译标准及藏文裁判文书的书写要求,也建立了各级法院的藏文法律翻译队伍,基本能满足基层农牧民对法院藏文工作的需求。
今年8月,中国藏汉双语法官西藏培训基地在拉萨揭牌,该培训基地旨在以西藏为中心,辐射带动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等地的藏汉双语法官培训。
德琼说,加强藏汉双语法官人才培养,保障了少数民族地区民众以本民族语言诉讼的权利。
土多格列是拉萨市林周县法院助理审判员,目前正在双语预备法官培训班学习。他说,基层75%的案件审理都需要用到藏语,涉及案件审理、法庭宣判、裁定文书等过程。
此外,为加强双语法官培训师资队伍,中国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还选聘了首批兼职教师64名,这些教师以一线优秀法官为主,具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初步形成了西藏法官教育师资库。同时藏汉双语法官教材也在编写之中,预计明年可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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