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非法霸路的人犯了法却不许警方对他们执法,更以暴力行为抗法
新时社网12月15日讯(记者 朱晋科 石璐杉)“破坏容易建设难”,持续逾月的占领行动,前所未有冲击香港法治核心价值。懂法的人公然玩法,教唆占领者集体违抗法庭命令,贬损司法机构权威;在所谓“公民抗命”的藉口下,法治精神被扭曲。非法霸路的人犯了法却不许警方对他们执法,但在遇到冲突时反要求警方保护他们人身安全,阻止忍无可忍的市民拆除路障。有本港法律界人士指出,“后占中时代”修复法治观念任重道远,建议当局加强教育市民,尤其是年轻人正确的法治观念。而宣传推广基本法,进行“一国两制”再启蒙的工作亦必须加快推进,让市民全面而正确地认识“一国两制”。
“想不到法庭禁制令都可以变成一纸空文”。10月21日,一名中信大厦职员拿着法庭临时禁制令,向占领者递上,呼吁他们主动撤走堵塞大厦出入口及消防紧急出口的铁马,但他失败了,占领者不理会,部分人更爬上铁马并躺卧,阻止保安拆走。有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反对派头面人物到场与职员对质,为占领者违抗法令的行为保驾护航。职员开始感到无奈与迷茫。“难道守法不是法治最基本的原则吗?一句所谓‘公义’就能藐视法庭吗?”—这种迷惑在“占中”的两个多月时间内亦如一团迷雾,笼罩在香港上空。
守法意识被占领削弱
在占领运动开始前,不少法律界人士已忧虑“占中”损害本港法治,“占中”始作俑者戴耀廷当时辩称,“占中”是和平非暴力的“公民抗命”,占领者已知道行动违法,事后会自首,不损害法治。不过网上流传一段短片显示,有中信保安尝试剪除绑在铁马上的索带,先被两名占领者“爆粗”辱骂,之后更被一人冲上前推撞。代表中信一方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曾在法庭上指出,金钟的示威者多次在隐藏身份的情况下,阻止中信保安执行禁制令,示威者明显不准备承担罪责,违背“公民抗命”原则。
“占中”对法治的冲击和对法律的漠视让法律界忍无可忍,60名大律师及律师11月初在高等法院外自发聚集默站,同时宣读声明,对“占中”践踏法治表示极度关注及担忧,呼吁政府立即严格执法,促请示威者停止占据公众地方,尽快和平离开。
参与默站行动的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受本报访问时批评,戴耀廷“歪理连篇”,首先故意犯法后自首不等于无损法治,再者戴将政治和法律混淆,他不满意的是政治制度,不应以冲击法治,不尊重法庭为手段,“他认为自己才是更高的真理,高于法律,本质上是支持人治,而不是法治。”梁美芬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程序公义、尊重法庭判决、维护法庭权威,都是重要的法治精神。她慨叹,市民的守法意识已经被占领行动削弱,政府和社会应加强教育市民,尤其是年轻人正确的法治观念。她建议,考评局应就通识科中有关法治部分的问题答案,咨询法律界人士,以免学生被偏颇的教材和答案误导。
让学生有明确国家观
而在对“占中”进行反思和总结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兼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提出,要研究在港澳社会建立国家民族观念及对中央的认同,进行一国两制“再启蒙”。
身为前律师会会长的全国政协常委刘汉铨认为,“占中”影响全社会对法治的尊重,在“占中”结束之后,无论是政府、学校、家长还是各个不同的社会组织,都应该集中检讨和反思,“占中”对法治的冲击到底有多大,以及探讨如何重新构建一个尊重法治的社会。他强调,法治是所有文明社会的根基:“没有法治,何以讲民主、自由?”刘汉铨又指出,未来基本法的推广工作非常重要。他说,“占中”显示很多人都不了解基本法的内容,而部分同样不了解基本法的人误导市民、误导年轻人。他强调,香港普选依据的是基本法,而不是所谓“国际标准”,如果大家对此都有清晰的认识,就不会被误导。刘汉铨亦认为,当局还必须做好中国历史的教育,让年轻一代有明确的国家观念。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黄玉山表示,香港社会争拗政改,是因为有部分人未能正确理解基本法和“一国两制”。他建议,“占领运动”结束后,政改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宣传基本法,尤其对“一国”要有全面的认识,明白中央在政改问题上对香港有宪制责任,并非所谓“干预香港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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