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独居女性为作案目标,谎称物业工作人员或是楼下住户,骗取被害人打开房门后多次入户实施抢劫并致三人死亡。12月11日,海口市中院对被告人张昭国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0年1月间,张昭国冒充物业管理人员及楼下住户,以查看水表及漏水情况等为由,骗取海口、三亚多处大厦独居女性兰某梅(殁年34岁)、郝某(殁年34岁)、张某(殁年41岁)等6名独居女性打开房门,劫走财物,并造成张某、兰某梅、郝某3人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昭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捆绑、持刀威胁等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张昭国在抢劫过程中致三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依照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昭国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被告人张昭国表示要上诉。(记者傅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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