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许仕仁的上海“女密友”可能要交出曾收取的金钱及物品
新时社网12月24日讯 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昨被判入狱七年半并归还1118.2万元贿款给政府。法律界人士认为,政府向已被颁令破产的许仕仁成功追讨贿款的机会很微。另外,除非能证明许仕仁破产前把资产转移给太太避债,否则政府亦无法向她追债。
律师梁永铿表示,许仕仁的财产交由破产受託人处理,如四年破产期内证实许仕仁无能力偿还债务,他便毋须归还贿款,但过往获许仕仁馈赠大笔金钱或名贵物品的人士,例如他的太太及上海“女密友”,有机会要将相关的金钱及物品交出作抵偿。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指出,若能证明许仕仁在破产前三年将贵重资产转移给其他人以欺瞒债主,这些人士便须将相关的金钱及物品交出作抵偿。他说,许仕仁的太太曾称与许财政独立,因此若许仕仁在破产前三年曾将资产转移给太太,其动机便十分值得怀疑,但要有确实证据,否则就难以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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