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港岛铜锣湾及立法会门前昨天清场之后,“占中”行动正式划上句号;而这一为期达七十九天的占领行动,带给港人社会最深刻的教训之一,就是法治根基一定不能够动摇,任何冠冕堂皇的藉口都不能够成为违法的理由,包括所谓“真普选”民主诉求。
因此,在“占中”的街头行动已经告一段落之后,眼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必须对违法乱港者中的主导人物依法进行追究,给予应得惩处,以惩奸儆恶、维护法纪,彰显法治精神和伸张正义,否则,违法者可以逍遥法外、乱港者可以不必承责,“始作俑者”发起“占中”的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人可以继续在大学讲坛和宗教集会上侈言民主、黎智英可以继续在社会公器报章上鼓吹违法乱港和对抗中央,还有组织、指挥占领行动的学生团体负责人周永康、黄之锋等可以继续鼓吹“打游击”,以及带头暴力冲击的激进滋事分子黄洋达、黄政贤等人可以继续“鸠呜”作恶,则不但对港人法治社会是一大讽刺,对所有奉公守法的善良市民、对所有在“占中”期间承受损失和不便的坊众、特别是对七十九天来勇战在第一线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的执法警员,都是有欠公允和无法交代的。
广大市民对警方执法和司法部门能够秉持公义、维护法纪是有信心的,违法佔领者被带上法庭之日,就是市民大众高兴之时,依法检控、依法判刑,是不成疑问的,“首恶”之一的戴耀廷曾经说过,要把法庭当作宣扬“公民抗命”和争取“真普选”的“战场”,那么很好,就让他届时在法官和市民的怒斥中尽情表演一番吧。
“占中”七十九天,直接造成的损害是占领马路、堵塞交通,令到市民出行不便、商户生意难做,但实质上更大的祸害在于公然挑战法治、冲击法治和破坏法治,把违法行为合理化和“正义化”,把执法人员当“箭靶”并任意辱骂,这一恶行,在部分青年以至青少年中造成的影响是极其恶劣和不可低估的。执法人员身处法治社会第一线,任何违法行为他们必然都首当其冲、直接面对,不维护警队的执法权威、不对辱警抗警者给予严惩,不仅社会治安难以维持,法庭的司法工作也会增加困难,令到法治精神难以彰显。
因此,在“占中”街头行动已告一段落、即将转入司法检控程序之际,正确评价、肯定警队的执法成绩,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在为期七十九天的执法行动中,全体警务人员严阵以待、全力以赴,在人数众多的占领者起哄、包围下,以及面对激进滋事分子状若疯癫的冲击,他们都能够镇定从事、听从指挥、有利有节、有进有煺,更重要的始终保持和弘扬一种尽忠职守、正义在我、不畏横逆的正气,是十分难得和值得敬佩的。正如多位前线警务人员在接受传媒访问时所说,既然穿上了缝有警徽的警队制服,就不能犹疑、更不能后煺,冲击者再人多势众也要“顶住”,面对言语挑衅以至粗口横飞也要沉得住气,这时脑中想到的就是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市民生命财产是警队不可推卸的责任,个人安危得失是完全顾不上的了。
正是“养兵千日,用在一朝”,在“太平盛世”,市民可能觉得警队只是在街上“行行企企”、回答游客问路的“制服人”而已,不觉得警队有什么“战斗力”,更不觉得一旦“有事”时他们会有什么承担和角色;然而,经过七十九天的严峻考验,警队在市民中已经展示出了一个文明守法、高质素和“靠得住”的良好形象,证明只要香港出现乱局、市民利益受到伤害,警队就会立即义无反顾地站出来维护治安和保护市民,其执法能力比起任何一个国际都会级城市都毫不逊色,在文明执法方面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此,有反对派政客议员和论者声称,“占中”目的是争取“真普选”,本是一个“政治问题”,“政治问题就应政治解决”,特区政府为了“卸膊”,把警队“摆上”,令执法警员成了和市民对立的“代罪羊”……。这是百分之百的胡言。
事实是,“占中”一伙提出的所谓“真普选”,即“公民提名”、“国际标准”之类,本身就是一个违宪违法甚至子虚乌有的伪命题,特区普选的核心是依法办事,不是什么“政治谈判”或“政治解决”;而更重要的是,戴耀廷等人之所以发起“占中”行动,目的无非就是为了抗中乱港,企图製造中央、人大“政令不出都门”和所谓“港人自决”的局面,这更是绝无任何“对话”和“谈判”余地的。而他们为了达到这一政治目的,采取了占领公众地方的手段,如此行动违法,警队自然就要执法,不可能任由占领者以“政治诉求”之名而掩盖违法之实,这与什么警队被“摆上”完全是两回事。
就七十九天来警队的执法工作,特首梁振英和“中联办”昨天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联办”更对“恪守职守、不辞辛苦、依法专业、文明处置‘占中’的警务人员表示由衷的敬意”,“祝贺清场任务顺利完成”,并强调落实依法普选和追究违法“占中”,都是维护香港法治的必然要求,只有让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才能守卫香港的核心价值和繁荣稳定基石。(本文为新时社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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