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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申撤阻碍公职人员罪

  新时社网1月10日讯记者梁康然报道:一批原本被控以“阻碍公职人员”的占旺示威者,因被律政司改控“刑事藐视法庭”罪名,将获安排在下周三(一月十四日)撤销“阻碍公职人员”控罪。昨日有十名涉案的学民思潮、学联、社民连等成员,要求提前处理撤销控罪手续。

  本周律政司决定改控四十二名占旺示威者“刑事藐视法庭”,当中有三十八人早前已被控以“阻碍公职人员”罪名。基于一事不能检控两罪原则,法庭原本安排在下周三传召该三十八人前往九龙城裁判法院,处理撤销阻碍公职人员罪名手续。

  昨日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社民连干事谭得志等共十人,要求提前在昨日处理撤销控罪手续,并要求控方发还涉及阻碍公职人员罪名的堂费。裁判法院接纳申请,并在昨午完成撤销阻碍公职人员控罪手续。

  裁判法院因应各被告上庭次数,分别发还堂费。被告黄之锋获发还二万二千五百元;黄浩铭获发还一万五千四百七十六元。至于其馀被告谭得志等七人均获发还五百元。裁判官表示,其他未在昨日撤销阻碍公职人员罪名的被告,将会按原定排期,于下周三处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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