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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君:请学生为“不合作”下定义

  文|洛君

  学生从“占中”下来之后,还来个“我仍然是对”的死撑谬论,说会对特区政府政策采取“不合作”行动,更说“明年会再来占”。逻辑不通,令人失笑。水平如此低,这就是我们的“精英大学生”吗?

  没有了“占中”,你一样去搞别的破坏,换汤不换药,同样是在遗害社会。说是“不合作”,首先请你给其下个定义。是不是人家叫你吃饭你不吃,叫你做功课你不做,人家说东你偏要说西?无论什么政策,总之是来自政府的,你就一律“不合作”?如果是,便是小朋友的幼稚行为。你身为大学生,政府政策中如果有一项是关于资助大学生的,对你大有益处,你也反对吗?另有一项对长者有利的,你又去反对?社会民生大事多的是,你一切从负面出发,人家便要怀疑你所争取的是“假普选”、“假民主”,你是在“遗害下一代”了。你不理三七二十一,为反对而反对,没有了“占中”,社会一样被你搞到寸步难行,前进不了。

  习近平主席说的“左脚着错右脚鞋”,用以形容你最恰当,因为你不仅已经没有了是与非价值观,也在不断影响其他无知者丧失既有的是与非价值观。黄之锋说“现时中学生不会听人大政协老人家的话”,也是没有逻辑道理的。你如果讨厌人大政协制度,那你有没有一个比这更好的制度方案?没有的话,就请你尊重现存的人大政协制度。骄傲即是差愧。你说“不听老人家的话”,社会并不是选择性地“听或不听哪个年纪人的话”的,也不能分等级,说“专听平民的话而不听富人的话”。听谁的话,要以道理作准则。你有道理,就算是小学生,人家也要听;没有道理,即使是德高望重者,人家也不能听。反过来,老人家是否也可以对你说:“细路仔,脑囟未生埋,点解要听你的?”到你老了之时,你又去反对那时的年轻人吗?这样岂不“又系你恶晒”?

  对于这些蛮不讲理的人,社会不仅要公开大声斥责(兼带少许侮辱更好,让其他无知者也受一下教育),还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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