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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方一年查办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案321件

  中新网郑州1月26日电(记者 齐永)针对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腐败问题多发问题,2014年,河南省检察院开展专项查案活动,全年共查办房地产税费征管领域案件321件406人;协助税务部门追缴税款38亿元。

  1月26日下午,河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述情况。

  中新网记者了解到,在查处的321起案件中,大案309件,100万元以上案件60件;要案32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涉案总金额3亿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门峡市检察院查处了安阳市原副市长郭建华(副厅级)受贿120万元案;焦作市检察院查处了修武县政协原副主席杨玉乐(副处级)受贿920万元案和沁阳市原副市长石清功(正处级)受贿85万元案;长葛市检察院查处了许昌市东城区半截河办事处陈庄社区原主任陈小明等四人贪污1216万元案;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查处了浙江省长兴县旺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明法行贿1000万元案;南阳市检察院查处了南阳市地税局原局长高新运(正处级)、副局长王晨煜(副处级)、直属分局局长周松山和高新局局长张拥军等系列窝串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受到人民群众欢迎。

  除了严查案件外,河南省检察院与河南省地税局成立工作机构,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制定了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办案协作等工作制度。全省检察机关共协助税务部门追缴税款38亿元,同比增长36%,实现了查办案件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双赢”。?

  2014年4月,河南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布开展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八件实事”,其中包括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等,通过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八件实事”全部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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