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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社评:反对“港独”才能维护国家安全

图:吴秋北建议可将《国安法》的条文以附件形式纳入基本法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日前对传媒透露,鉴于“占中”及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发表“港独”言论,他考虑今年三月“两会”期间提出议案,建议若基本法二十三条迟迟未立法,就应该将《国家安全法》以附件形式纳入基本法内,适用于香港特区。

  就吴秋北这一建议,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特首梁振英、特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及立法会议员等昨日分别作出回应,梁振英重申二十三条有立法必要,但目前未有时间表,至于引入《国家安全法》则并无任何研究和准备。

  有关回应,应是实事求是和可信的;然而,就吴秋北言论、梁振英批评“港独”以及“香港青少年军”成立等议题,反对派及《苹果日报》却进行了连番的歪曲和攻击,企图误导舆论、分化社会,实不能不予以揭露和抨击。

  首先,吴秋北的言论只是个人看法,他大概有感于“占中”引入外力,“港独”言论又冒头,而二十三条却迟迟未能立法,因此提出引入《国安法》以保障特区和国家安全。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吴秋北这一建议,未必现实、也未必可行,但却绝不能说是什么歪心和错误。

  事实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李柱铭、陈方安生可以跑到华盛顿、伦敦去乞求干预特区普选,美国国务院“亚洲民主基金会”可以通过黎智英百万千万元的汇入反对派议员银行户口支持“占中”,这不叫损害特区安全和威胁国家安全;但吴秋北讲一句《国安法》,“香港青少年军”成立誓词中有“报效祖国”之语,立刻就要被围攻,指为“出卖香港”和“洗脑”,事情之荒谬、是非之颠倒,还有比这更甚的么?

  事实是,梁振英批“港独”、吴秋北提“国安法”,不仅不是什么过甚其词,而是非常及时和大有必要。

  连日来,围绕“港独”言论,反对派指特首“打压言论自由”、也有好心人认为“小题大做”。事实是,在二○一七特首普选提上议事日程以前、在七十九日“占中”发生以前,提“港独”、提二十三条立法、提国家安全,的确都好像离特区现实比较遥远;但经历过“占中”,以及由“占中”而揭露出来的大量外国势力插手香港特区的事实,“港独”和国家安全就绝不再是一句空言和杞人之忧;如果不是特区政府应对得法,如果不是中央决策正确、及时,如果不是绝大部分市民在关键时刻挺身支持政府、赞成“清场”,一场“港版颜色革命”已经在特区“落地生根”以至“旗开得胜”了,在警方被迫施放催泪弹之后“占中”人数一度逾十万,“梁振英下台”的口号一直不间断、大规模暴力冲击立法会和“政总”……,一切一切,比起近年发生在希腊、也门、利比亚等地的“颜色革命”、“广场革命”,实在何其相似以至不遑多让,而唯一不同及令到结果大异的是,香港特区有强大祖国作后盾,中央及时、有力的重申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不容侵犯,香港特区事务不容外国干涉,中央坚决支持特首梁振英施政,一场剑指中国大陆、以香港特区为“试验场”的“颜色革命”才最终以失败收场。

  在港维护国家安全,包括反对一切“港独”言论,既是特区政府和港人的宪制责任、更是严峻的现实需要;否则,不仅普选无从谈起,连繁荣稳定和法治基石也随时会失去,港人绝不可糊涂和麻痹大意。

  本文为新时社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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