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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谈施政报告:香港终须就23条立法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特首董建华今天(1月20日)下午在前特首办召开记者会,史无前例地就特首梁振英发表的《施政报告》作出点评,之后就香港政改、梁振英批评港大刊物有“港独”思潮、香港就基本法23条立法或引入国家安全法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董建华表示,香港有必要根据基本法23条立法,但他不知道具体时间表,如果他是特首,也会在施政报告中批评《学苑》和《香港民族论》,这次出来说话,是因为“我是香港人,我很关心香港”,多次呼吁泛民把握机会,为香港整体着想,推动政改通过。

  据观察者网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以下为记者会问答文字摘录:

  问:国家安全法是否可以作为基本法附件引入香港?

  我想这样说,基本法23条说什么呢?说我们特区政府有这个责任为国家安全立法,所以这是一个时间的问题,总是有一天要立法的。其实国家现在开始强大了,在国际舞台的重要性每天都在增加,也因此国家安全是很重要的。在香港的角度,我们不可以像外面的人一样看热闹,我们应该知道国家安全的重要,有一天我们香港自己要立法。

  第二点我想说的是,基本法是有这个权,中央可以把内地法律引入香港,至于做不做,适当不适当,这是另一个问题,但是法律上是有这个依据的。

  问:香港社会分裂严重,现在是香港就基本法23条立法或引入国安法的好时候吗?

  让我先说一说社会是否分裂,我认为这与第二个问题不完全相关。我们的社会非常开放。在一个开放的社会,就有很多不同的观点,社会总是分裂的。我们就是这样一个开放的社会。当人们的情绪没有得到适当的引导,就可能会产生激进。我们要明白,这是所有开放社会都面对的问题。我们政府要做的关键是管理这些情绪。怎么做?你要找到问题的根源、找到不同的持份者、了解不同的观点。如果你可以让50%、60%或70%的人和你一道,就可以了。我认为就23条立法是必须的,但我不知道具体会在什么时候。

  问:国安法是否可以纳入基本法?现在是否是讨论的时机?是否可能诱发像2003年那样的大游行甚至更激烈?

  香港的基本法规定是要在适当时候立法的。什么时候,我不在位,我说不出来。我觉得是应该去做,去立法的,在一个适当的时候。有这样的法律依据。

  问:国家是否认为香港不会主动做23条,所以国家主动?这样是否可能影响民心?

  我答不了你。我想都没想过。我想过之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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